杭州市规划局:楼房采光杭州立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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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7日 06:59:2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楼房采光杭州立新规
发布单位:杭州市规划局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于日前经市政府批准正式试行,《管理规则》对各类建筑的日照标准作了详细的规定。
●敬老院、教学楼、病房有效日照不低于2小时
——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在这里,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厅)。低、多层农居单套住宅内含两个以上层次时,应满足其中一层居室的日照要求。
——敬老院、老人公寓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其居室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中小学教学楼教学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一般为南外廊)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学生宿舍的日照要求参照住宅建筑。
——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但是,《管理规则》同时也明确,非住宅用地上的建筑(酒店式公寓等)不作日照要求;传统风貌街区、历史街区、危旧房原址改建等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区域或地块内,当含上述建筑功能时,其日照标准也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拟建建筑周边也应进行模拟日照分析
拟建建筑北侧为规划居住、教育、医疗卫生用地时,应进行日照分析,地界以北14米应满足标准的日照要求;拟建地块与北侧的建设用地之间为城市规划道路、绿化、河道等城市公共用地时,北侧建设用地退界8米,应满足标准的日照要求。
同时,拟建建筑为居住、教育卫生建筑,其南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作为模拟主体建筑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章晴
编辑:
何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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