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与此同时,杭州集资建房联盟看中了一块位于杭州上城区彩霞岭社区的“38号地块”,地块总面积为6560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1.4。据他们分析,“这样的地块开发成本高、利润小,开发商一般看不中,我们的竞争压力比较小。”
根据杭州集资建房联盟公布的报名要求,凡是愿意加入者必须“能筹集到首付款50万元、能接受项目单价为8000元/平方米”——目前,该地段惟一可参考的楼盘销售价格为12000元。
吴震伟表示,若此次拿地不成功,他们将继续寻找合适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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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拿地的困难仍困扰着那些追随温州集资建房的“模仿者”时,温州集资建房却遇到了新的难题----当地房地产开发的主管部门,温州市房管局领导称,项目存在违规操作,另外,“在事先没有告知的情况下,温州个人集资建房就委托开发商拿地,存在欺诈嫌疑”。
温州市房管局局长胡立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们研究了相关文件和法律,认为‘个人集资建房’在标准上有明确要求,温州个人集资建房在操作上已脱离‘个人集资建房’有关标准框架,存在明显的违规行为,且违反了有关房地产开发要求,是一种变相的商品房买卖。”
胡立同说,法律意义上的个人集资建房标准有:土地是政府划拨的,符合经济适用房开发的有关要求;要在政府房管局的指导下成立非营利性组织来运转整个建造过程;可以享受国家税费减免的优惠待遇;住宅不得向社会出租、出售等。
“另外,在事先没有告知的情况下,温州个人集资建房就委托开发商拿地,存在欺诈嫌疑。”胡立同说,因此,政府完全可收回这地块的使用权,按土地招投标有关规定,原先缴纳的拿地保证金1000万元集资款,有可能被政府部门没收。
之前,胡立同公开表态,称温州的集资建房“不是集资建房,是房产开发”,并“涉嫌欺诈”。温州市房管局已经按照建设部的要求,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把一份关于此次情况的调查报告转送给了建设部。
面对指责,温州个人集资建房发起人赵智强并没有退缩,他对记者表示说,温州个人集资建房项目并没有违反国家的任何法律规定,目前正按既定程序进行。“不会无缘无故地说停就停了”,“除非有关政府部门下发文件叫停,否则这个项目就不会停止相关运作。”
但他同时也说,”政府并不是全盘否定他们的模式,也为他们指了一条路。”赵智强所说的路指的是胡立同提出的“吸纳260名集资建房人,成为委托开发商的该项目股东,建成后房源向社会公开销售,是解决温州个人集资建房违规操作的最佳渠道,也符合房地产开发的相关要求。”
“到底要不要走那条路,还要我们全体代表开会后决定。”赵智强说.
集资建房曾遭到部分房产商的抵制。一位会员曾被一个房产商约他吃饭,灌醉之后偷去了这位会员所有的参加集资建房的资料,然后拿着集资缴款凭证去告,说市场营销协会还没有拿到土地就办提前预售,是违法行为。
赵智强在工作过程中也接到过相关部门领导的电话,让他停下,他承认,也担心真的会遭遇文件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