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我省劳动保障部门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3.03亿
本网专访浙江省劳动保障厅厅长陈小恩
浙江在线2007年1月4日讯(通讯员沈中明记者杨晓燕实习生何建俊) “2006年以来,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19.4万劳动者追归被拖欠的工资3.03亿元。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97.5%的农民工能按时足额兑现工资……”今天,2007年的第一个工作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小恩在接受本网记者专访时将2006年我省劳动保障部门为民办实事的举措娓娓道来。
城镇登记失业率3.57%创近几年最低
记者:就业问题是现在老百姓关注的热点,也是省委省政府着力抓的实事之一,请问,我省在2006年以来都取得了哪些进展?
陈小恩:我省通过制定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受惠人群;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扶持力度,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引导和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逐步实行劳动力资源管理制度、就业制度和就业促进政策、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用工管理制度“五统一”,就业局势继续保持稳定。到2006年11月末,全省新增城镇就业人数63.23万人;帮助30.5万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7.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7%,这一指标是近几年来最低的。
社保扩面持续推进 将更多劳动者纳入社保
记者:社会保险是构筑“社会安全网”的重要基础,那么现在城镇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如何?
陈小恩:2006年,我们着力将所有企业的从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纳入社会保险范围。目前,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54万人、722万人、499万人、582万人、371万人。
记者: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我们浙江省做得怎么样?
陈小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继续做到失地必保,即征即保。目前,全省227.64万人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其中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有191.11万人;有86.17万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已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或养老保险金;全省累计筹集保障资金243.46亿元,其中政府配套资金到帐67.02亿元。目前,我省被征地农民以参加社会保障人数和筹集保障资金的总数基本都占了全国的1/3。
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97.5%的农民工已能按时足额兑现工资
记者:现在“农民工”这么多,我们有什么措施对他们的劳动进行保障?
陈小恩:我们进一步改善了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向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服务,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农民工参加医疗和工伤保险分别为188.3万人和140万人,位居全国前列。我们还实行了农民工工伤认定快速通道办法,试行了工伤医疗的“绿色通道”和小额度、无等级工伤事故的简易处理模式,使农民工及时得到社会保障待遇。
记者:年底到了,“清欠”的话题又受到咱们的关注。如何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陈小恩:2006年以来,全省劳动保障检查机构加大清欠工资的力度,为19.4万劳动者追会被拖欠的工资3.03亿元。目前已有近90个市、县建立了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有80个市、县建立了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应急周转金达到5000万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97.5%的农民工能按时足额兑现工资。
提高待遇、标准 让老百姓的福利更好些
记者:2006年,我省提高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最低工资标准和困难群体生活补助标准,请问具体的情况怎样?
陈小恩:全省140.15万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全面落实到位,人均调整额度120元,并体现了向退休早、待遇偏低等相关人员的倾斜。通过这次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028元,居全国第3位。
陈小恩:我省自1994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已先后8次调整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2006年9月,省政府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分别为750元、670元、620元、540元四档标准,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6.4元、5.7元、5.3元、4.6元四档标准,这个水平在全国居前列。
陈小恩:我们努力做好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及时为3.6万精简职工、2.2万计划外长期临时工和5.4万企业职工遗属调整了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380元/月、295元/月、265元/月(其中农业人口为230元/月)。
2007年仍要不断完善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
记者:2007年,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什么新的计划?
陈小恩:2007年,我们将从维护好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出发,进一步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创新载体、形成制度,不断完善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重点做好几项工作:第一,就业再就业工作。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抓好新一轮就业在就业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帮扶其实现就业;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第二,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积极推进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2007年要全面着手试点工作,力争2—3年时间,全面建设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等。第三,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力争2007年全省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依法做好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和执行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第四,做好农民工劳动保障工作。继续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向农民工提供各种基本的就业服务;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