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置办年夜饭一批食品上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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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12日 18:55:2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为贯彻市卫生局一号文件,开展“放心年夜饭”卫生监督执法,昨天,越城区召开一次以供应年夜饭餐饮单位为主体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共有120多家餐饮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会上详细列出了餐饮业供应年夜饭的禁用慎用食品名单。
卫生部门规定以下食品为禁用食品:非本单位自产的散装易腐败直接入口食品,如熟卤菜、凉拌菜、冷加工糕点等;非当日加工的凉菜食品,如盐水鸡、醉鸡、糟鸡等;直接入口生食的海产品、水产品包括海蛰、海产鱼、贝类、虾、蟹、及其呛制、酱制、腌制、冰制品;作为原料,已死亡的甲鱼、黄鳝、乌龟、蟹、贝类;河豚鱼、金枪鱼、毛蚶、织纹螺、鲐鱼等青皮红肉鱼类、野蘑菇、发芽马铃薯,改刀熟食不得作为外送盒饭供应。
需强调烧熟煮透的:豆浆、四季豆、扁豆、虾、海虾仁;需要特殊加工的:白果(去皮加水煮熟透后弃水使用)、鲜黄花菜(用开水烫,弃水后烧制食用);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水发食品、腐竹、粉丝、狗肉、咸鲞、酱盐腊食品;强调洗净浸饱的:新鲜叶菜等;需注意存放温度和存放时间的:熟肉制品、凉拌菜、色拉、鲜奶制品、鲜奶油裱装食品、改刀装盘食品、生鲜啤酒、鲜榨果汁;需特别注意防止加工过程工具、用具、操作人员手交叉污染的:生家禽及其内脏,鲜蛋、海产品、水产品为慎用食品。
据悉,卫生部门之后将开展一次以年夜饭主要原辅料食品为重点的卫生质量监测抽检工作和有关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以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健康、和谐的春节。
来源:
绍兴晚报
作者:
年夜饭
编辑:
施袭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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