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30日讯
的哥闯红灯送危重病人去医院,罚还是不罚?以后这样的争议在湖州将有定论:湖州市公安局昨天发布,自5月1日起对湖州境内14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劝告式”执法,类似“的哥闯红灯送病人”的行为属于轻微违法,将不再挨罚。而这种以制度形式规范的执法细则,也开了国内公安人性化执法探索的先河。
据湖州交警部门粗略统计,从以往的处罚情况来看,这14种轻微违法行为约占湖州全部交通违法行为的30%,包括: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公里/小时以内,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后座乘坐12周岁以上小学生,机动车因接送救助危急伤病人员违反交通信号灯,办理婚丧事宜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但能当场改正的等等。
湖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举例说:“如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公里每小时以内的,原来查实之后一般罚款200元,今后就采取口头教育和警告,不罚款、不记分。”
湖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强调,相对于扣分和罚款,口头教育、警告和书面警告其实同样也是处罚手段,不能误会这14种行为不在处罚之列。根据这个办法实施后出现的现实情况,不排除增减这14种的可能性。
“执法过程中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每一条也有相应实施细则。比如的哥送危重病人一条,就需要事后由病人和医院提供相关证明。再比如‘办理婚丧事宜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但能当场改正的’,这里仅指新人乘坐的主婚车。”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湖州警方还宣布除个别危险路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以外,在限速60公里/小时以下公路一般不测速处罚。对利用道路上安装的固定电子警察、智能卡口进行测速和视频抓拍的路口路段向社会予以公布;使用流动电子警察进行测速的,每个工作日定时通过湖州广播电台交通经济频率(FM89.6)公布测速地点。
“劝告式”执法适用的14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一、交通警察发现下列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轻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行为人予以口头教育、警告,不罚款、不记分
1、外埠机动车(本市以外)因不熟悉道路情况而违反禁止通行标志,经教育后改正的。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公里/小时以内的。
3、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后座乘坐12周岁以上小学生的。
4、机动车因接送、救助危急伤病人员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通行的。
5、办理婚丧事宜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但能当场改正的。
6、机动车进出路口时单边轮胎压禁止标线,未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二、交通警察发现下列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轻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行为人予以口头教育和书面警告,但一年内累计有下列行为三次以上(含三次)的,依法予以罚款处罚并按规定记分
7、机动车驾驶人在上下班时段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查证属实的。
8、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能当场改正的。
9、非营运性机动车靠右侧边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经教育后立即驶离的。
10、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能当场改正的。
11、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未按规定进入待转区的。
12、行人不按规定通行,能当场改正的。
13、机动车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但未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4、汽车一侧刹车灯等灯光在白天失效,但不影响安全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