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作的前几年,贵方委派的董事对我们提出来的发展项目总是不愿投资,要等我们投资了、产生效益了,他们又要硬挤进来了,不给他进还不行,实际上是让中方承担前期投资的风险。等到后几年看看我们每一次都很成功,当年投产当年产生效益,总算是愿意投了,但投了之后一下子尚产生不了效益又要求退出,南阳的方便面项目就是如此,还非得要我们将股权买回去。我们的合资公司是96年4月成立的,而贵方董事却要求我们将合资前的三月份利润亦要分给他们。11年来根据技术服务合同,贵方从合资公司拿走了8000多万的技术服务费,而这11年来却没有提供过任何技术服务,他们的所谓“合同规则”,“契约规则”又到哪里去了?……
三、并购不成,就搞个人人身攻击,欲将我置于死地而后快
1、贵集团欲收购我们与贵集团非合资企业的51%股份,说实话这些公司均是由我司员工集资为主建立的,实际上亦是为了稳定队伍,增加员工收入而建的,这些公司的成立亦是贵集团董事清清楚楚知道的,而且产品本身都是通过合资公司销售公司销售的,而他们开始要求以净资产的价格收购这些公司51%的股份,然后给我6000万美元补贴的方法来收购,您们想想员工能同意吗?他们通过辛勤的劳动将这些公司发展起来了,承担了风险,付出了心血,而你们平白无故地要以净资产去收购他们的股份,是否与抢劫一样,而且本人为了这点私利去损害员工利益,这种事本人会干吗?说了严重一点他们是在贿赂我,要我去侵害小股东的利益,而达到他们廉价收购的目的。即使后面以40亿收购价收购,亦是低于投资额的,员工亦是不会干的,公司的股权已是他们的命根子,而收购不成即采取利用媒体,不惜造谣对我及我的家人进行恶毒攻击,到政府处告黑状,企图将我置于死地……
2、言而无信,手段不地道。 并购遭拒绝,你们的二位总裁与主席又多次通过法国驻中国大使馆向我国政府施压,而且将此事提高到中法二国关系的高度上来,将企业之间的并购与反并购的问题加以政治化,难道说让你低价并购了中法关系就好了,不让你并购中法关系就不好了,施压不成又花巨资委托公关公司利用媒体,恶毒攻击本人,甚至还重金雇用英国尚未在中国注册的保安公司及邦信阳公司派人对本人与娃哈哈公司进行24小时跟踪监视,拍照摄像,被警方查获三次。这已严重地侵犯了本人的人权,隐私权,本人保留司法诉讼的权利。还通过猎头公司以高于原有收入的三倍、欧洲培训、全球度假的承诺挖我们销售、管理精英,向员工与经销商发函唆使他们背叛娃哈哈,我真不理解做为合资公司控股的大股东对合资公司另一股东做这样的事,到底为什么?娃哈哈与你的合资企业每月能集团的公开信
都有详细报表报给你,每年你们指定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合资企业进行二次审计,都有详尽报告给你,如果再想了解什么,你就问好了,何必采取这种手段来对付自己的合作伙伴?……
四、十一年二个月的反思
本人最近对11年2个月与他们合作的过程进行了反思,我一直坦坦荡荡,总是以和为贵,以情服人。这亦可能是与我们的民族特性有关,一是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讲情理的民族,像商标问题,当初由于我们坚持要打娃哈哈牌子,因此他们提出来要将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我们认为亦是符合情理的,当转让不成,他们要求签订商标许可合同时要求“前提必须是双方原来在合同中有关商标的协议和规定不可改变,而对合同的修订原则上必须为各方对商标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不能有所改变”,实质上就是要我们签订一个变相的转让合同,但当时碍于情理,我们还违心地与他们签了二份有违中国法律的阴阳合同。因为当初已答应转让,而现在转让不成要满足以前的承诺;二是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宽容的民族,与人为善的民族,因此总是把好东西先给人家,自己吃点亏亦要让人家满意。与达能合作11年2个月,由于过度宽容、与人为善,反而被他们认为软弱可欺,得寸进尺,造成了目前被贵方董事任意欺凌的后果。
五、达能,斯德哥尔摩见
去年他们一提法律诉讼要到斯德哥尔摩提出仲裁,本人就感到头皮发麻,因为既不懂语言又不懂西方文化,又怕被人歧视,说不清、道不明。现在想明白了,一是我们认识到,诉讼与仲裁是一种文明的处理矛盾与纠纷的办法,我们要学会诉讼,敢于诉讼;二是温州正泰集团在法国与法国人打官司亦打赢了,说明世界上正义与公正还是主流;三是现在我们中国亦有了说得清、道得明的人才了,他们会帮我们去说清道明的;四是我们并没有违约、违法,首先违法的是你达能,而且达能中国区的管理层一直漠视中国的法规,因此在整个合资过程中留下了许多违法的事实,因此达能还不一定会赢,我们亦不一定会输。在此我亦不想与你们细述,因为我们要遵守仲裁要求保密的仲裁规则;五是斯德哥尔摩是一个公正的仲裁机构,不会因为你的肤色相同而偏袒你,必定会作出公正的裁决……
六、今天本人告别达能,希望明天达能不要告别中国
达能在中国的名声因娃哈哈而起,娃哈哈亦曾是达能投资的楷模,达能与董事长先生您本人亦曾对娃哈哈与本人赞赏有加,而目前娃哈哈又是贵方委派的菫事眼中的敌人,而且在媒体上将娃哈哈与本人恶意丑化,已引起了娃哈哈员工与经销商极大的愤怒,同时亦引起中国人的义愤。本人自认为还是比较大度的,而且如果贵方董事仅仅与娃哈哈及本人合作不好,可能与本人有关,而他们在中国的其他合作伙伴不是被搞掉了,就是被搞得怨声载道。我想你们该考虑一下到底是为什么,是否该改变一下他们的思维,改变一下他们的工作方法,是否该尊重一下中国人,尊重一下自己的合作伙伴,否则我看达能告别中国之日为期亦不远了。
由于以上原因,本人无法再担任与达能合资公司的董事长的职务了,实际上本人服务期至2005年就已结束了,现在已是超期服务了……目前我方已委派了新的董事,并已通知了贵方亚太区总裁,希望他们能与我们新委派的菫事有更好的合作。
此致
礼!
宗庆后敬上
二○○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