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0日讯
(通讯员 吕律)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消保委了解到,截止6月20日,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投诉14149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7.74%;已解决13701件,解决率为96.8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73.27万元。从投诉类别来看,服务类投诉继续稳坐“头把交椅”,占总投诉量近三成,尤以电信服务投诉为最;从投诉性质来看,质量投诉占总投诉量61.97%,其中投诉最多的为手机质量问题,达1514件。
上半年我省消费投诉总量虽然继续呈下降趋势,但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领域仍是投诉的热点。据统计,商品质量问题投诉仍以占总量61.97%的高比例,稳居各类投诉的榜首;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商品分别是:服装鞋帽1926件、手机1798件、食品1049件、电视机304件、电动车(摩托车)395件。投诉量居前五位的服务类投诉分别是:电信1084件、洗衣业559件、食宿477件、美容美发253件、交通运输125件。
从上半年受理的消费投诉情况分析,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电信投诉居高不下
上半年服务类投诉共受理4119件,其中电信类投诉为1084件,占服务类的26.32%,已连续几年排在服务类消费投诉的首位。电信服务投诉居高不下与消费者在此方面的消费增多有一定关系,目前我国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用户总数已超过8亿,电信服务已经深入中国的千家万户,变成大众的一个普通消费品。电信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有:(1)资费不透明,多收费。(2)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改套餐业务。(3)SP服务乱收费。通过虎假宣传诱导用户消费;利用管理和技术上的漏洞,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消费者订制业务,强行扣费。而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退订办法一概不告诉。(4)手机垃圾短信泛滥。如宁波市鄞州区的郑 先生向鄞州消协投诉当地的电信部门,称电信局在未通知他的情况下开通月套餐,要求电信局作出解释。经消保委工作人员与电信局交涉后,电信局才为郑 先生取消了该套餐业务。
二、手机始终居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榜首
上半年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3319件,占总投诉的23.46%。而手机投诉1798件,占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量的54.17%。其中反映质量问题1514件、价格问题22件,虚假广告10件,其他问题170件。主要是消费者投诉手机的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如屏幕不显示、按键不灵、自动关机、不履行三包,售后维修服务态度差、技术差,无故不检测、旧机和水货机等问题。分析之原因:一是随着手机市场竞争要求提高,很多手机生产厂家为了抢占市场,首先考虑的是如何最大程度地增加市场份额,将注意力集中在比产销量、比品种数目、比新品推出速度上,以至于一些新产品在没有通过严格出厂测试的情况下就流入市场,特别是一些企业为了使新产品尽快投放市场,在产品还存在质量甚至设计问题时就将其上市了。三是由于手机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厂商相继退出竞争,使得部分产品的售后服务难以继续。另外产品质量不过关和售后服务不完善的问题仍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一部分销售商只管出售商品,售后服务跟不上或不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遇到问题相互推诿,推卸责任,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杭州的王 先生4月14日在延安路话机世界购买了一款手机,4月16日手机发生白屏故障,其与经销商反映,答复该现象是人为造成的,不予以理睬。消费者认为在三包期内,存在质量问题应予负责,要求有关部门调处。经我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解,经营者同意调换同品牌同型号手机主机。
三、室内装饰装修以及建材投诉增幅较大
2007年上半年装修服务消费投诉量为810件,质量方面投诉为542件,占总量的67%。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有:(1)低预算高结算,装修公司采取低预算的方法吸引客户,实际结算却远远高于预算。(2)装修质量达不到装修公司的承诺约定,木地板、油漆、涂料工程质量问题突出。(3)未经业主同意,装修公司擅自改变设计图纸、增加项目。(4)使用的装修材料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质量等级较差环保不达标的材料。(5)私下口头约定无凭据。除了合同上约定的条款,有时候装饰公司还会和消费者有一些补充协议,有的消费者为了省事,就默认口头协议。但是一旦出现纠纷,则会口说无凭。如2007年4月7日周某向消费者协会咨询投诉,称在保修期内发现装修质量问题,但由于委托了没有装修资质个人,导致无法解决纠纷。
四、汽车投诉仍然比较突出
2007年上半年我省汽车投诉案件为241件,其中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占总量的57.7%。汽车投诉反映主要问题有:(1)质量问题突出。车辆购买后,短时间内频繁出现故障,多次修理不能正常使用。主要表现为转向、制动系统失控,紧急状况下安全气囊未打开、发动机故障、油箱漏油、密封不严,开关失灵等。(2)售后服务不到位。一些经销商采取拖延推诿的手段,逃避售后服务责任。(3)维修质量没有保障。有的修理厂设备差、维修人员资质低,送修车经多次修理仍不能从根本上排除故障;有的修理厂使用劣质或假冒零配件;收费标准混乱,价格差别大。(4)新车车内污染问题严重。不少消费者反映在使用过程中异味刺鼻,影响人身安全健康。(5)“返修车”销售现象时有发生。经营者故意隐瞒产品的真实信息,将修理过的汽车再次销售。
嵊州市消费者商某于2006年12月1日在嵊州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尼桑天籁轿车,12月19日结帐时发现,车辆购置费用表上列有贷款押金7750元、担保风险金3597元两项属非购车费用,当场与公司经理进行交涉,要求提供相关的收费法律依据,否则应退还这两项违法收取的费用。但经营者既未能提供相关法律规定,也不同意退款,无奈之下只好向消协投诉。嵊州市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查调解,最终汽车销售公司退还了额外收取的费用。
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我省消费环境整体情况在不断改善,但只要还有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收到侵害,消保委就会不遗余力地帮助消费者讨还公道。目前气温逐渐升高,消保委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提前做好空调等夏季电器、生活用品的采购工作,错时采购热门商品可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