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一些企业铤而走险
有些创业者在找中介代办执照时其实就知道,代办人事后会把垫付的注册资金抽走,也知道抽逃注册资金是违法行为,但因为企业发展的“需要”,他们还是决定铤而走险。
林向荣(化名),现在是杭州某外贸零配件工厂的老总,企业经营状况也不错。在开办企业之初,学过法律的他深知工商部门对于注册资金的要求,但因为要筹齐百万资金有点难度,他便通过朋友找到了一家中介公司。
支付了一笔高昂的代办费用后,林向荣顺利地当上了老板。此次调查中,他的企业也成了工商部门立案调查的对象,林向荣很有可能被处以高额罚款。
“违法肯定是会受到处罚的。今年被查的近200家涉案企业,有的要面临经济处罚,有的企业法人要被判刑;为企业垫资和代办的中介公司也难以幸免。”办案人员说。
据悉,前年和去年为多家企业垫付注册资金累计高达数亿元的杭州圆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目前已被司法部门查处。今年涉案的多家中介公司,也已经在有关部门的密切控制中。
案件进展
杭州市工商局最新消息——今年被查实的近两百家涉案企业中,已有小部分结案,工商部门对其发出了行政处罚通知书;还有大部分企业尚在调查中,工商部门预计在8月底之前陆续结案。触犯刑法的案件,将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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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抽逃注册资金”
抽逃注册资金,是指公司股东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将其注册登记的资金抽回或者变相转移的行为。
对于企业而言,注册资金是其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这笔钱只能用于企业经营的需要。一旦注册资本低于其登记注册的资金额度,就会弱化公司的“权利能力”或“责任能力”。如果企业出现经营纠纷乃至诈骗行为,“抽逃”行为将给有关部门的查处带来困难,引起巨大的社会危害。
相关案例
A:中介被罚款:马某是某信息咨询服务部负责人,2003年3月至7月,他为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代办工商注册登记。为获取其中的佣金,马某自筹50万元为装饰设计工程公司代为出资注册资金,之后将其中49.97万元注册资金抽逃。经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马某犯有抽逃出资罪,被处罚金15000元。
B:注册人被判刑:不同于马某“代理人”的身份,陶某是典型的委托人,他在找中介公司为其代办营业执照后,立即抽逃2000万元的注册资金,由于数目巨大,陶某最终被人民法院以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万元。
创业者如何解决资金问题
浙工大经贸管理学院王治平教授想给准备创业的朋友提个醒,一定要根据实力选择注册资金额度。主管部门对企业的注册资金门槛目前已有所降低,最低的仅为几万元,而且有些还允许“分批到位”。
政府部门也关注到了这一问题。为解决创业者的资金问题,省工商局近日出台了与《新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配套的20条政策,这是对“创业者”的一种鼓励。
根据这些政策,今后,浙江企业的合伙人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在原来单一的自然人合伙基础上,允许法人和其他组织成为合伙人。这也意味着,浙江规模巨大的民间资本,因此有了更多的投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