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8日讯
事情发生得毫无预兆,突如其来,昨天下午,当记者找到乐清市柳市镇吕岙村那个破败的四合院时,租住在这里的几户外来民工,都不愿再回忆那仅仅持续了几分钟的惨案。
在后院一扇低矮的门后,住着永嘉县溪口乡55岁的妇女周丹弟、33岁的儿子郑英旺。一年半前,郑英旺将自己的姐夫打死,疼爱儿子的母亲,奔波于司法部门,最终得到郑英旺患有精神分裂症的鉴定结果,并将儿子带回身边悉心照料。
她一直坚信自己能照顾好他,直到前一天早上,郑英旺在母亲身后,挥下了手中的木棒……
弟弟出门前,家里还好好的
7月16日早上,郑英旺的弟弟郑英足,出门上班前,特意看了二哥一眼:二哥似乎很平静。郑英足放心地离开了家。没想到,8点多时,邻居打来了电话:“快回来,出事了,你哥把你妈打了!”
“我冲进家门时,我妈已经不行了。”邻居战战兢兢地告诉郑英足,郑英旺打死自己的母亲后,一个人往后山走去。
接到报警的乐清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和柳市公安分局民警,迅速赶到并包围了后山。在山脚下的一座坟墓旁,民警发现了郑英旺。
说起刚刚发生的事情,郑英旺似乎是在说着一个跟自己无关的故事:“吃完了早饭,忽然脑子里有一个想法,说应该把妈妈打死。”郑英旺说。于是,他拿出一根木条,朝着正在吃饭的母亲头上,突然砸了下去。
等母亲反应过来,奋力抢下了木条。郑英旺又抓起灶台上的一把菜刀,毫不犹豫地砍向母亲头部,郑母忍痛夺下菜刀。当郑英旺再次抓起一条10多厘米粗的木棍,砸向母亲的后脑时,母亲被砸晕在地。郑英旺接连砸了十几棍,看到鲜血溅满双手,就到天井里打水冲洗,然后去了后山。
弟弟郑英足语气里,混合着悲痛和气愤:“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曾经棒杀亲姐夫
前年开始,郑英旺和姐夫胡庆虎一家住在一起,去年2月27日上午7点多,胡庆虎招呼郑英旺吃早饭,郑英旺顺手抡起一根68厘米长的铁棍朝胡庆虎的头部砸去,将胡庆虎砸倒后,郑英旺又冲着胡庆虎身上连续击打,随后离开现场,当晚,郑英旺回到暂住地时,被守候的当地警方抓获。
母亲随后急匆匆地赶来,向警方反映:郑英旺10多岁时,摔伤了头部,造成了精神病。家里人曾带他到医院就诊,但无法治愈。实际上,早在2003年,郑英旺就曾将一个陌生人殴打致伤,北白象派出所将其抓获后,因鉴定患有精神病而将其释放。
经浙江省精神鉴定委员会鉴定,郑英旺患有精神分裂症(偏执型),案发时处于发病期,其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丧失,评定其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建议对其长期监护治疗。
民警担心嫌疑人循环作案
“当时,我们要求监护人加强监护,并给予药物治疗,尽可能将他治愈。”民警告诉记者,周丹弟答应下来,随后将郑英旺带回家里。
“回到家后,医院他不肯去,药也不肯吃。”郑英足说,“平时经常发病,一发病就骂人、打人,我的手臂上还被他打得都是洞。”只要自己在家里,郑英足都会小心翼翼地照看着二哥,担心他出去伤了别人。
而这个在别人看来危险无比的儿子,在周丹弟的眼里,却是最需要疼爱,她每天照顾他的起居,她相信,儿子总会好起来——直到前天早上,儿子在她身后挥下了木棒。
案发当天,郑英旺已被乐清警方刑事拘留。有了上次的经验,昨天下午,经办民警带着郑英旺到温州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他很内向。除了认定一个事以后,就很固执地坚持己见,他看上去跟正常人并没两样。”民警说,“如果这一次的结果仍然和上次一样,他的行为会不会继续循环下去?”
“定时炸弹”该如何拆除
民警向记者表示,精神病人如果没有得到有效治疗,散布在社会上,将成为威胁人们生命安全的隐患。
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温州心理卫生协会理事长、温三医心理科主任黄国胜告诉记者,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形成民政、公安、卫生部门所属的精神疾病医院共同组成的防治体系,而像郑英旺这类已经对社会构成威胁的病人,首先应该收治到公安部门所属的精神疾病医院。
但实际上,刑法所规定的内容,具体如何落实,如强制医疗经费由谁承担,缺少实施细则。同时,我国从1985年着手起草《精神卫生法》,至今仍未出台。就地方法规而言,我省也只有宁波市,在2005年通过精神卫生条例。而郑英旺这样的患者,其家庭也无力给病人治疗。因此,鉴于少数精神病人对公共安全造成的严重威胁,专家呼吁要尽快建立完善精神疾病防治机制,要提高全社会对精神疾病的认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