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9日讯
记者日前从省环保局获悉,我省将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这是浙江第一次大规模的污染调查。
本次污染源普查的主要内容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以及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等四个方面。省污染普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各级普查办公室组织普查员将对排污企业(单位)情况进行调查,各排污企业(单位)填报普查表,各级普查办根据监测结果完成普查表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
我省将建立污染源数据库和动态管理系统,形成各类分析报告,发布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普查工作总结验收。本次污染源普查从12月31日起至明年7月底前,普查初步数据将报送国家普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