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6日讯
火热七月,东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集团)终于迎来了他们期待已久的胜利。7月3日,该公司名下的“染八”牌商标被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既是对该公司十四年孜孜不倦创牌路的肯定,也是公司艰辛维权路取得的决定性胜利的标志。
见利忘法,陕西万某为牟利投机取巧傍名牌
笔者从中国染料行业协会了解到,东港集团公司所生产的“染八”牌活性染料销售国内外,产品质量稳定,多年来其产销量、出口量均名列国内、全球首位,占全球90%以上市场份额。 “染八”商标产品2003年获得了浙江名牌产品荣誉称号,2004年获得浙江省知名商号荣誉称号,2006年获得中国名牌荣誉称号,同时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优秀火炬计划项目及国家化工行业标准起草单位。
陕西省延安市的万某从中看到了商机,他投机取巧动起了傍名牌的歪脑筋。2007年4月东港集团发现万某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销售与其“染八”商标极为类似的香水、汽车香水底座产品,并贴有“染八”标识。这在客观上造成相关公众认为其销售的商标是东港集团生产,或者认为其商品来源与东港集团存在特定的联系,极易误导公众,严重影响“染八”商标的显著性和信誉度。
千里维权,东港集团为护牌艰难跨省打官司
2007年4月,东港集团商标管理小组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网络巡查人员发现陕西万某的行为,经过该小组成员的仔细研究、辨认,认为万某的行为侵犯了“染八”商标专用权。于是公司马上派专人千方百计与其取得联系,强烈要求万某放弃侵权行为。万某以其使用的商标及标识是从当地市场上购进的,又不是同类产品,与千里之外的台州东港集团无关为由,拒绝停止侵权行为。多次联系未果,东港集团一纸诉状将万某告上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展开了为时近四个月的艰难跨省维权官司。
一锤定音,“染八”被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原被告双方的证据及调查事实的基础上,认为被告万某在其销售的香水及汽车专用香水底座上使用的“染八”商标,与原告东港集团公司的商标相比对,其主要表达的内容“染八”文字完全相同,极易误导公众,使相关公众认为其销售的商标是原告生产,或者认为其商品来源与原告存在特定的联系,客观上可能产生“染八”商标的显著性或信誉降低,淡化该商标的积极影响,造成该商标对相关公众吸引力的降低,已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最终认定被告万某的行为损害了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同时,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染八”商标已具有了高度的公众知晓性和驰名性,系驰名商标。
呕心沥血,十四年漫漫路品牌建设费思量
东港集团公司一直从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企业基础管理、狠抓技术创新、依托中间体优势,扩大规模效益等方面着手实施品牌运作,争创名牌产品,大力实施名牌战略,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从1993年诞生以来,“染八”商标及产品走过了十多年,从默默无闻到盛名在外,经历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困难和艰辛。
2004年品牌宣传费用为1010万元,2005年为1120万元,2006年为1260万元。除直接投入广告宣传外,更注重科技教育事业和社会慈善事业的投入,自1992年来长达15年坚持不懈,对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开大学、浙江大学等多所学校进行了科技捐助,金额达784.2万元,有力地促进和巩固了公司及“染八”商标品牌在化工行业及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近年来,东港集团公司更是加强了在社会公益事业上的投入,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应。
“染八”商标产品具有了极高的知晓程度和信任程度,从另一方面导致了该公司商标不断遭到非法侵害,中国“染八”商标以及“染八”国际域名接连遭他人抢注,“染八”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为东港集团公司在护牌上提供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