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7 日讯 近日,有舟山市民向普陀工商部门反映,普陀有些酒店竟然向顾客声称有中华鲟出售。此事究竟如何?昨天晚上,普陀区沈家门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各饭店、酒店进行了检查。
执法人员抽查东方大酒店、天宝饭店、华晶酒店、天丰楼,未发现有出售中华鲟情况。在鸿亨大酒店,执法人员发现活鲜暂养池贴有一张“鲟鱼”的标签。点菜的服务员说,他们以前也出售过类似中华鲟的水产品,但因中华鲟“弄勿来”,所以早在几个月前就停止了进货。
在检查高家庄大酒店有限公司海鲜超市时,发现该海鲜超市的水族箱上贴有“中华鲟,58元/500g”标签,有2条约一尺来长、被称为中华鲟的水产品在水族箱内摇头摆尾地游动。据工商执法人员初步调查,该酒店从今年5月开始进销该类水产品。该酒店副经理倪金春说,该类水产品是从沈家门东河市场进的货,销售该类水产品的老板称有相关许可证明。
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赶赴东河市场永斌海鲜行,对该海鲜行的台账进行检查,发现该海鲜行并没有经销中华鲟的相关许可证明,而台账上却记载着销售该类水产品的日期和数量。据粗略统计,仅本月19日到26日的8天时间,从该店销售出去的该类水产品达35公斤左右,以每条0.7公斤计算,至少有50条该类水产品销售到各大小酒店。
当工商执法人员询问该海鲜行老板金某时,他说销售的中华鲟均从上海等地进的货,这些中华鲟均是三代繁殖后经杂交可食用的“杂交鲟”。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售卖人工养殖的杂交鲟、史氏鲟、俄罗斯鲟等养殖鲟鱼,也须经省级以上渔政部门批准,取得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方可经销,否则属违法行为。
据工商部门介绍,中华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严禁销售、收购。这些酒店、海鲜行出售的中华鲟是否为野生中华鲟或三代以上的“杂交鲟”,还有待于进一步调查认定。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这些酒店、海鲜行出售的所谓中华鲟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
目前,舟山工商部门已对涉案的酒店以及经销商进行了取证。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