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2 日讯 记者昨从有关部门获悉,7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了首批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金华市许多加工贸易企业将受到影响。企业成本上升30%。
此前,大部分企业不用实际缴纳保证金,即所谓的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现在对于被列入限制类目录的产品,就必须“实转”:A类和B类企业缴纳50%的保证金;C类企业缴纳按全部保税进口料件,应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之和100%计征保证金。
据了解,此举将大大提高加工贸易的门槛,相关企业的成本上升可能达到30%。另外,目前有大量热钱通过贸易方式流入国内,此举将大大提高热钱通过加工贸易流入国内的难度。
据悉,本次公告的执行日期为8月23日。公告执行日期前,已经商务部门批准、并持齐全和有效的材料向海关申请备案的加工贸易业务,可按原规定在有效期内执行完毕,免缴台账保证金。执行日期前未向海关申请备案的,或向海关申请备案时所提供的备案材料不齐全而未被受理的,企业须重新向商务主管部门和海关按新的限制类商品管理规定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另外,合同到期仍未执行完毕的,不允许延期,企业可按补税内销、手册结转、退运出境等规定办理有关手册核销手续。可用特殊关区规避
由于该公告不适用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以深加工结转方式在国内转入限制进口类商品和转出限制出口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这将有利于引导附加值低的加工贸易企业进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同时,也将进一步延长加工贸易链条,促使企业尽量在国内进行完整的货物加工,创造更多的产品附加值。
根据金华海关统计,今年1~6月,金华市外贸进出口总值为356184万美元,其中出口338657万美元,同比增长32.6%;进口17527万美元,同比下降0.90%。加工贸易出口增长趋缓,1~6月全市加工贸易实现进出口2.76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94%,其中加工贸易出口2.22亿美元,仅增长4.58%,远远低于全市32.62%的出口增幅;加工贸易进口0.53亿美元,同比下降28.40%。同时,由于金华市加工贸易出口规模过小,其所占比重呈持续下降趋势,目前加工贸易所占出口总额比重仅为7.60%,比去年同期下降1.35个百分点。
加工贸易占据我市外贸进出口的半壁江山,而外贸顺差主要来自加工贸易。金华市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要重视此次政策调整,根据公告相关政策,加快对企业进行转型、升级,提高企业产品附加值,尽量减少此次调整给企业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