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2日讯
我市计划到2008年底前实现“一村一社区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今年下半年将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679名农村(社区)工作者,具体报名时间为8月4日至5日。昨天,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高校毕业生普遍关注的农村(社区)任职后待遇问题,作了进一步解释。
劳动合同一般3年一签
公开招聘后,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一经录用,15天内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3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确定终止或续签合同。在合同期内,高校毕业生选择离开村、社区另行就业,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由于毕业生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等种种原因,乡镇(街道)也可随时提前解除合同。
其人事关系、档案可由县(市)区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免费代理。其户籍一般可采取纳入县(市)区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集体户口、挂靠亲友等方式进行管理,也可由大学生自行视情况办理。
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经岗前培训后,原则上以安排助理职务为主,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负责人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文书等职务,年总体收入一般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的职工在岗平均工资水平。薪酬根据其年总体收入水平,逐月按时足额发放。
考公务员可适当加分
按规定,从2009年开始,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招考公务员,将主要从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他们报考省级、市级以上机关公务员笔试成绩也可适当加分。
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高校研究生时,可享受与参加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同等优惠政策,考试总分可加10分。各地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优先从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录取。
鼓励大学生扎根基层对3年后仍留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将逐步提高其收入待遇;对表现较好、年度考核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当地村、社区干部年终奖金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在农村和社区工作2年以上,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信任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担任相应的职务。
对于已进入村和社区领导班子的高校毕业生,要鼓励和支持他们安心基层工作,妥善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并加大培养力度,使其成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的后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