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3日讯
为了保障部分收入偏低劳模(先进)的基本生活,杭州市近日出台文件调整市区劳模(先进)的补助标准。
据了解,杭州市区劳模(先进)每年的低收入补助标准,是由市总工会、财政局、劳动保障局根据市区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等的变化情况研究确定并公布实施的。
此次的调整已经市政府同意,新的补助标准为:在职或退休(职)月收入低于1300元的省级劳模补足到1300元;在职或退休(职)月收入低于1200元的省级先进补足到1200元;在职或退休(职)月收入低于1100元的市级劳模补足到1100元;在职或退休(职)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市级先进补足到1000元;年满法定退休年龄且无固定收入的城镇和农业劳模(先进)每月补助500元;不满法定退休年龄且无固定收入的城镇失业和农业劳模(先进)每月补助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