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3日讯
在美容院做眼部护理,美容不成却让眼睛受了损。因为视力受到影响,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的陈小姐不得不停下手头的重要工作。截至昨天,双方就赔偿问题尚未达成一致。
陈小姐说,今年7月16日晚,她在温州一美容有限公司站前分公司做脸部护理,当时美容师推荐她购买一种纤蔓眼部护理的套装产品,称可以去除细纹黑眼圈等。在美容师的动员下,她花1996元购买了一套,并于当晚在美容师的操作下使用了该产品。
“做完眼部护理后,我就感觉眼睛有点不适,以为是眼睫毛上粘了什么东西,也就没在意。”陈小姐向记者描述当时的情景,“但我上了出租车往家里走的时候,眼睛开始流泪了,到家一照镜子看到眼睛红肿了。”陈小姐说,到家时已是晚上10时30分左右,她马上拨打该美容公司的电话,但没人接听。
次日,陈小姐发觉眼睛依然红肿、流泪,眼睛里面还有异物感。她感到事情的严重性,马上前往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双眼角膜上皮受损。经过10多日治疗后状况有所好转。昨天陈小姐表示,眼睛看久了还会出现重影,见到亮光眼睛仍有不适,目前还在继续用药。
昨天,这家美容公司站前分公司负责人林小姐表示,造成陈小姐眼睛不适是美容师操作不小心造成,他们已登门向陈小姐表示了歉意,但双方在赔偿金额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目前鹿城工商分局站前工商所已介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