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8日讯
(通讯员 俞浙前/文 周建伟/摄)昨晚6时50分,已经在嵊泗花鸟岛上挺立了130多年、有“远东第一灯塔”之称的花鸟灯塔,强烈的灯光如常亮起,为过往船只照亮航程。光芒闪耀下,南方某知名杂志最新一期披露的有关“花鸟灯塔被炸毁”的不实新闻,不攻自破。
2007年8月6日晚7时20分摄于花鸟岛
2007年8月1日出版的《南风窗》杂志(总第339期),刊载了该刊记者胡嘉源的文章《海洋立法亟待破冰》。文章中这样声称:“‘他们把灯塔炸了!100年来为渔船指引方向的灯塔,不复存在了!’杨海伦刚刚接到舟山群岛村民传来的消息,开发的隆隆炮声已经摧毁了始建于1870年,可称作远东第一塔的花鸟灯塔,放下电话的他一脸气愤和无奈……”
不少舟山籍人士与舟山读者在该杂志上阅读到这一消息后,致电记者,求证事实真相。
昨天下午3时,记者赶到嵊泗县花鸟岛,看到花鸟灯塔依然挺立在花鸟岛上。
看守花鸟灯塔20年、现任花鸟灯塔站副主任的邵学贞,看到该杂志如此不负责任的报道后,愤怒了。“每天晚上,我们的灯塔都是日落时刻亮起,日出时分熄灭,多年来从未出过差错。”邵学贞说,“航标容不得有一丝疏忽!”
管辖花鸟灯塔的上海海事局镇海航标处处长王汉鸣闻讯后说:“这本杂志太不负责任了!对中国的航标管理造成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名誉损失。”
“对于航标的保护,我国有《海上交通安全法》《航标条例》《沿海航标管理办法》等多部法规。花鸟灯塔既是重要航标,又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稍有修理,都需要报国家交通部海事局和国家文物总局批准。将其炸毁一说根本就是无稽之谈。”王汉鸣处长表示,“镇海海事处将向该杂志交涉,要求其澄清事实,消除虚假报道影响,并向航标管理部门公开致歉。”
花鸟灯塔作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多年来一直受到舟山全市上下的严格保护。嵊泗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韩鸿亮说,嵊泗县有专职的执法大队保护花鸟灯塔以及嵊泗县境内的其他文物古迹,决不容许出现任何毁坏、盗窃文物的行为。就在近期,我们还在向省内有关部门争取花鸟灯塔的保护资金。“对这样的虚假报道,我们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嵊泗县花鸟乡党委书记张四海对这一假消息倍感痛心,“如此不实的报道,是对花鸟岛上2500多居民的极大侮辱。自从花鸟灯塔建立后,130余年,不知救了多少渔民的性命。花鸟岛上的居民,对灯塔感情无法用语言形容。”
“近年来,省市的众多领导对花鸟灯塔的保护相当重视,多次前往岛上视察。全国各地专程前来参观花鸟灯塔的游客每年络绎不绝,连当年英国灯塔工的后代,也多方联系,追寻先人的遗迹。花鸟岛至今都未接受任何一个客商的开发提议,何来‘开发的隆隆炮声’?”
张四海说:“该杂志的这一虚假报道,损及当地政府形象。我们将要求该杂志立即澄清事实,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
在花鸟岛采访期间,记者向部分居民询问是否认识杨海伦,居民们称他们不知道杨海伦为何许人也。受访的当地居民声称,“本地决不可能有人向那位‘杨海伦’传递如此不负责任的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