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9日讯
因为缺少特种行业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但为了赚钱,雇主竟雇用中学生,结果上岗当天,少年就死于事故。永康市检察院首次以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将雇主崔小红批准逮捕。昨天,记者从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获悉,这也是自2002年12月28日《刑法》中增设“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后,我省检察机关首次适用这一罪名批捕雇主。
崔小红兄弟俩在金华一带从事搭建拆除建筑工地升降机工程承包,但他们自己既没有特种行业资质,也没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今年7月1日晚,崔小红遇到刚初中毕业放暑假从重庆老家来永康探望父亲的小冉,就说服小冉父亲同意,以日工资70元雇用了这个才15周岁的学生,帮他搭建拆除建筑工地升降机。升降机属于容易发生危险事故的特殊作业,理应由具有专业技术证书的人员操作,然而崔小红并没有对小冉进行必要的安全防范教育,就在旁边指使从没接触过升降机的小冉操作。由于操作不当,上岗才一个多小时的小冉就被卷进卷扬钢绳,当场绞压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