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9日讯
5年来,象山人王江明(化名)在儿子身上倾注全部的爱,可一纸DNA鉴定结果:儿子不是他亲生的!
被蒙在鼓里的王江明,一怒之下将老婆告了。日前,象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菊(化名)返还抚养费8000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
2000年,王江明和陈菊通过朋友介绍认识,4个月后,只有一面之缘的两人匆匆结婚。婚后,陈菊长期在外打工,双方聚少离多,互不信任和谅解,就商量离婚。
可在争论孩子抚养权时,陈菊说漏了一句:“孩子不是你亲生的。”这让王江明呆住了,他回家看看儿子,越看越不像,于是就领着孩子去了司法鉴定中心。
拿到鉴定书的那一刻,王江明有种天旋地转的感觉:5岁的儿子竟是老婆背着他与别的男人生的。
原以为离婚了,还有个儿子可以安慰,没想到,连儿子也不是自己的,恢复理智的王江明要向老婆讨个说法,就在起诉要求离婚的同时,同时提出索赔。
象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础差,婚后双方未能对夫妻感情及时培养,并为外出经商等事发生争执,双方表示同意离婚。经鉴定,老婆所生的孩子与王江明没有亲子关系,他没有义务抚养老婆生的儿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要求陈菊赔偿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