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9日讯
明明是预销售楼盘,却被开发商故意弄成限制房产,拿到银行去抵押了;明明已经达到预销售条件,开盘时间却一推再推……这样的情况今后将受到限制。
昨天,杭州市房产信息网上一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对杜绝楼市囤房惜售进行了一系列规定。
审批房源须一次性销售
《通知》称,为确保列入房地产开发计划的商品房项目上市销售,及时提供房地产市场有效供给,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时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对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在申请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时所有房源必须一次性全部上网对外公开销售。
对房屋用途为“办公”、“商业”等公建用途的商品房在申请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时可以按期房预售和现房销售分别申报。
开发企业申报的现房销售房源在完成权属初始登记的同时转为现房公开上网对外销售。
期房不得办理在建工程抵押
《通知》规定,对办理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后作期房预售的不得办理在建工程抵押;
作为现房销售的房源,在未申请权属初始登记前可办理在建工程抵押,但在申请权属初始登记时需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注销手续;
对未申报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的商品房项目,不得办理在建工程抵押;
对完成权属初始登记后的商品房项目不再办理现房抵押手续。
开发商自留房将集中清理
此外,杭州市房管局将对2004年1月1日至今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自留房进行集中清理,对符合现房销售条件的均应转为现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
此外,对列入房地产开发计划的商品房项目应全部申报办理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实行公开上网销售。对未申报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的商品房项目,在申请权属初始登记之前需申报办理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