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3日讯
核心提示:有保险人士指出,二手车交易中,发票低开的现象颇为普遍,也就是说,车辆的发票价通常会低于车辆的市场价!因而有人士质疑,“按市场价承保,按发票价理赔,保险公司或许想借此多收保费,减少赔付。”
“每年缴纳3000多元的车辆保险费,一缴就缴了4年。结果车子被盗,获赔的金额却只有3000元?”面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的理赔,在杭工作的刘先生非常不能理解。
7万元的车只赔3000元?
刘先生告诉浙江市场导报《维权周刊》记者,2003年他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一辆二手的桑塔纳轿车,前后花费7万多元。当年,他向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其中包括车损险和盗抢险。此后,保险一直未曾中断过。
“今年1月2日,我开车去河南办事,不料在郸城新华路联通公司门口,车子被盗,经公安部门立案侦察至今没有结果。”刘先生说,无奈之下,他向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然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告诉他,赔款只有3000元,理由是这辆车当时的交易发票金额为3000元。
“明明花了7万多元买的车,发票怎么只开了3000元?”刘先生告诉导报记者,当初他委托中介公司购车,中介公司通过“一条龙”服务办理过户手续,因此对于发票的开具并不知情。而对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规则”,刘先生事后琢磨了许久,却想不明白了。
“保险合同中,盗抢险确定的保险金额是5.11万元。这就意味着保险公司确认车辆的价值是高于5.11万元的!”刘先生疑问,既然车辆价值达数万元,为何在理赔阶段却缩水成3000元了?
市场价承保,发票价理赔
针对上述疑问,导报记者采访了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记者发现,出现这一怪异现象的原因是,该公司在承保时按“市场价”计算车辆价值,而在理赔时则按“发票价”确定车辆价值的。
公司相关人员告诉导报记者,投保时所确定的5.11万元盗抢险保险金额,是根据投保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的,而新车购置价是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的。而在理赔时,公司则要求投保人提供购车发票,并按发票上的金额赔偿。
照理说,投保时车辆的市场价与发票价差别应当不会太大,依照哪种价格理赔本不会有太大争议。然而现实中,这两种价格显然存在较大差异。相关保险人士无意间流露的一句话似乎道破了其中的奥妙。该人士指出,“二手车交易中,发票高开的现象不可能存在,而发票低开的现象颇为普遍,也就是说,发票价通常会低于市场价!”
“按市场价承保,按发票价理赔,保险公司或许想借此多收保费,减少赔付。”有关人士提出质疑。
对话保险公司探究原因
为了了解相关保险操作的具体原因,导报记者与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对话。
问:公司为何按市场价而不是发票价承保?
答:一方面公司在承保时只按行驶证上车型的车辆市场价来衡量;另一方面,投保人在投保时所提供的材料都没有显示车辆的价格,投保人也没有主动告知。
问:公司为何不要求投保人提供购车发票?
答:如果要求投保人提供诸如发票等资料,客户会觉得很繁琐,不利于保险业务的开拓。况且如果发票高开,他不是赚钱了?(记者疑惑,照此推理,如果发票低开,岂不是保险公司赚了钱?)
问:公司为何不按市场价而是发票价理赔?
答:根据保险的补偿原则,他买来是3000元,就只能补偿他3000元。假如我赔他5万,他就有赢利了。
补偿原则指补偿实际损失,如果实际损失有5万元却只赔3000元,保险公司岂不是又赚了?
据悉,车主刘先生目前与保险公司就理赔事宜仍在交涉之中,结果将会如何,市场导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