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4日讯
以前的小魏(化名)爱说爱笑,但经历了那场车祸后,19岁的她变得少言寡语。虽然,家里已与受害人初步达成了52万元的赔偿协议,但她还是得承担刑事责任。昨天,小魏被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起诉。
19岁的小魏是杭州某高校的大一学生,杭州人,家里的独生女。死者陈女士是乐清教师,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贤妻良母。儿子在杭州念大一,出车祸前,她正是来杭州看望儿子。
今年4月8日,刚考出驾照2个月的小魏驾驶着老爸的“别克”商务车,在庆春路中河路口,撞死了陈女士。
那天正好星期日,小魏上完计算机课,爸爸当陪驾,将车钥匙交给小魏,让她练练手。小魏先将同学送回了家,随后沿着庆春路由东向西行驶。当天中午12点15分,当车开到庆春路中河路口处,小魏在父亲的指引下右转,准备上高架回家。
车子刚转过弯,她准备开到立柱左边的走道时,父亲告诉她车子走错车道了,于是小魏就往右打方向,但此时父亲又告诉她太晚了,让她刹车。慌乱中,小魏错把油门当作了刹车。“别克”车猛地冲向隔离带,撞上了正在斑马线上的陈女士,并顶着陈女士冲上隔离花坛,撞到高架水泥立柱后才停止。
小魏父亲赶紧报警,小魏也拨通了急救电话。但陈女士因遭受巨大冲力及挤压,致使脑损伤及胸腔、腹腔、盆腔内脏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案发后,小魏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交警部门认定,小魏因事故发生前没有仔细观察路况,遇情况处理不当,负事故的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