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父亲放弃早产儿治疗被判遗弃罪》报道引起全国媒体关注
一审被判刑的屠才良面临离婚和被单位开除
浙江在线08月14日讯
“抢救能救活的话,我会不救?如果不救……”这是屠才良在看守所亲笔写下的上诉状中的话,他说,这也是他签字同意放弃婴儿治疗的根本原因。
昨天是本报报道的《父亲放弃早产儿治疗被判遗弃罪》中的当事父亲一审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记者了解到,屠才良8月10日就通过律师向余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两点理由”坚称自己无罪
“我只是听从了医生的意见,才决定放弃治疗的。”屠才良在上诉状中强调,医生的证言不是事实,医生根本没有告诉过他“如果要保留这个婴儿就要及时进行治疗”、“婴儿如果不及时抢救的话,存活希望基本上没有。”、“如果及时抢救,婴儿还是有很大希望存活的,但可能会有后遗症20%的比例”这样的话。第二,“要求放弃一切抢救治疗”也是医生叫他这么写的,病历上的内容“AGPAR评分为10分”,“婴儿脸色尚红润,呼吸尚平稳”他并不知情,医生根本就没告诉过他。
屠才良的妻子是1月3日住进医院的,预产期是3月23日。但因为有高血压,医生说不能拖,要及时生产,不然的话产妇有生命危险。
事后所在医院新生儿科监护室姜姓医生的证言显示,男婴出生后,是他到监护室打电话给屠才良,并告诉屠有关这个男婴的一些出生症状,包括呼吸困难、体重超轻,同时告知如果要保留这个婴儿就要及时进行治疗,这位医生的证言还提到,自己同时也告诉屠才良,治疗的话可能费用比较大。
在回答医院为什么对家属要求放弃治疗而又能存活一段时间的婴儿提出抱走的决定,作证的医生解释,因为在医院是治疗环境,既然家属(指屠才良)提出放弃治疗,就无需治疗环境了,这也是基本上医院的做法。“我告诉过屠才良,婴儿如果不及时抢救的话,存活希望基本上没有”,医生说,同时也告诉过屠才良,如果及时抢救,婴儿还是有希望存活的,但可能会有后遗症20%的比例。但是,屠才良则坚持认为医生只是告诉他婴儿救治希望不大。
至于自己的经济状况,屠才良提到除了厂里的有关年收入1.8万元的证明之外,还有向亲戚朋友打的借款10多万元的借条(警方调查证实)。
案件引起全国媒体关注
屠才良放弃治疗,导致早产儿夭折,被判遗弃罪的案件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全国媒体关注,200多家媒体和网站转载本报报道,在不少论坛里,至今还有网友对此案进行评论。
在新浪网4949人参与的你如何看待法院对屠才良的有罪判决调查中(调查数据截至昨晚8点),4124人表示不能接受(占参与调查者的人数的83.33%),并认为这并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有520人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支持(占参与调查者人数的10.51%),认为毕竟是屠才良的行为导致了婴儿的夭折。另有305人(占6.16%)表示“说不清楚”。
屠才良面临离婚和开除
除了二审法庭指控之外,屠才良还面临家庭破碎和单位开除的局面。在本报《放弃早产儿治疗,父亲被判遗弃罪》一稿8月7日见报第二天下午,屠才良的妻子卫某打电话到本报热线,对文中婴儿患有呼吸困难和体重超轻需要抢救一事有所疑问,因为医生没有告知她孩子存在这种问题。
“孩子从产房抱走时还是活着的,即使有病,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抢救。”卫某强调,这件事后,她不可能再和屠才良在一起生活了。
“公司对此事的意见我们已经通过相关渠道转达给了屠才良亲属。”屠才良所在单位、杭州一家国有电炉炼钢企业的人事部经理李斌昨天下午回复记者说,屠才良确实是该单位一名操作工,在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并被羁押前,一直在单位正常上班,至于屠才良的其他情况,李斌表示不便评论和透露。记者通过知情人了解到,目前该单位已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与屠才良终止劳动合同并将其开除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