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住宅为何推广不力——需要有力的奖惩机制
建筑高能耗的现状已引起全社会的充分重视,1995年国家制定了节能建筑的强制性设计标准。根据建设部公布的数据,2006年全国各地建设项目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平均为53.8%,比前几年有明显改善。尽管如此,中国建筑节能面临的挑战依然是空前严峻的。
“关键是缺乏有效的政策激励制度。”卢求表示,从国外经验来看,建筑节能工作需要政府在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而我们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能源、土地、水资源、材料的节约还没有可操作的奖惩方法来强制各方利益主体必须积极参与;颁发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作为一个部门规章,力度远远不够。虽然已先后颁布实施针对三个气候区的节能50%的设计标准,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但关于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标准体系还没有建立。
“国家现有的节能建筑规范未能在施工验收阶段严格执行,许多不合标准的建筑也能投入使用,使节能不达标建筑不断出现。”一位业内人士直言不讳,有些建筑节能设计只在报批阶段进行,用以对付审批机构,在建设中为了节约成本完全不实施,而管理部门对此又缺乏强有力的监管和惩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