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6日讯
这是一起离奇的存款纠纷,存款人说账户少了3万元,而信用社认为3万元是错账,已被抵销。双方多次交涉未果,8月13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终审判决书,给这起历时6年的存款争议画上句号。
储户:存款少了3万元
何妍(化名)是临海河头镇小有名气的一位女强人,创办的工艺品厂生意红红火火。何妍说,2001年11月28日,她在农村信用社存了3笔钱,两笔分别是3万元、一笔是12万元,当天她存折上的总余额是254602元。
12月8日,她到信用社取钱,但工作人员以存折余额与电脑记录里的余额相差3万元为由,拒绝办理。
信用联社主任说,何妍在11月28日只存了15万元,另外3万元是工作人员重复记录的,已经在电脑上销去。
明明存折上有登记,怎么说少就少了呢?何妍说她有点想不通,于是告上法院。
信用社:工作人员重复登记
据信用社员工朱某回忆,他曾向何妍借款3万元帮他人还贷,11月28日,他向何的账户存入3万元,用于归还欠款。那时由于信用社刚用电脑记账不久,会计操作不熟悉,导致这3万元存了两次。
法庭上,当时经办业务的会计小玲提交了一份书面材料,她说自己在当天下午对账时就已经发现了错误并通知了何妍夫妇。何妍夫妇起初承认这3万元确实是多登记的,但因为何妍的丈夫曾为他人贷款担保,现在那个贷款人失踪了,法院到他家执行,何妍夫妇认为有损面子,要求分社主任赔礼道歉,并取消这笔担保。信用社没满足这一要求,所以他们一直不同意更改存折上的错误登记。信用社也是无奈,为防止对方多取款才单方面消除错误记录的。
法院:根据电脑流程找出真相
何妍承认一笔3万元是朱某代存的,而另一笔3万元是自己当天上午9时前存的。
信用社方则根据电脑记录解释,两笔3万元分别是当天下午14时10分和14时11分存入原告账户的,发现错账后对其中一笔予以取消。
法庭研究了电脑系统后发现,存折是电脑打印的,必须先将存款数输入电脑后,才能打印到存折上,如果发生差错,电脑也留有相关更改记录。从当天发生的另一笔记录里也可以证实,何妍当天下午存款12万元,工作人员失误,先是存入1.2万元,而后又取消记录,改为12万元。上述记录在电脑打印的汇总单据和存折上都有明确反映。因此法庭认为,何妍当天上午没有存入3万元,所以驳回她的诉讼请求。
主审此案的阮志强法官说,此案的裁判确实有争议,信用社一些监管、复核都存在不到位现象,尤其是未经存款人同意擅自更改账户余额,很容易让人觉得信用社不“信用”。储户方也有诚信问题,不是自己的钱入了户,那属于“不当得利”,法律明确规定必须返还。(161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