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6日讯 8月8日,绍兴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道路不平导致的民事伤害赔偿案件。原告是家住市区辕门中区、今年已70高龄的陈老太,被告方则是绍兴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但令其家人伤心的是:12日,在床上昏迷了将近8个月陈老太离开了人世,再也没法听到法庭的最后宣判,而她那断了的左股骨再没有机会通过手术接上。
道路不平老太翻车
去年10月14日下午,虽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常见病但身体硬朗的陈老太,骑着小三轮车从家里外出购物。当她的小三轮车从小区道路小心地驶入新改造过的夹塘路时,由于有十多厘米落差,老人不慎翻倒在地。
后经绍兴市中医院诊断,老人左股骨骨折,需手术接骨。但在当年10月转入市人民医院准备手术时,陈老太突发脑中风进而昏迷不醒,接骨手术于是被无限期地推迟了下来。
市政成了被告
在陈老太子女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距陈老太住处几十米远的事发现场。那是小区道路与夹塘路的连接处,小区道路确实高出夹塘路路面十多厘米,自陈老太出事后,原先用小水泥块浇成、坡度较陡的临时小坡道,现在早已改成了平坦得多的大坡道。
据介绍,夹塘路原先是与小区的道路一样高的,前几年荷塘月色小区建成后,有关部门对市政设施进行了改造,但在13幢和14幢两幢居民楼之间的路段出现了高低落差,且只有很狭窄的水泥浇筑的小斜坡供居民骑车上下。
出事3个多月后,经绍兴明鸿司法鉴定所鉴定,陈老太摔伤达到了9级伤残标准。陈老太家属认为马路建设管理单位应对此负责,于是一纸诉状将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赔偿7万余元。
据了解,8日越城区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此案,估计近段时间就会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