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17日讯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的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具体政策,于今天“敲定”。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提高125元,4类人员适当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各地将于8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于去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的企业退休人员约有148.6万人,此次养老金调整政策将惠及他们中的每一位。
我省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后,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按月人均提高125元。适当提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和部分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退职)人员的调整水平。我省企业退休人员之前的月人均养老金是1055元,调整后将提高到月人均1180元。
今年我省调整政策根据中央精神,向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和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人员进行倾斜。有关负责人解释,倾斜是在普遍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适当提高对这些人员的调整标准,以缩小待遇差距。
4类人员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增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包括:退休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人员;2005年底前男性年满70周岁、女性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在2006年度内,年满8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和男性年满70周岁、女性年满65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这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去年底月平均养老金水平50%的退休(退职)人员。
这次调整政策中还特别指出,今后,我省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将随企业在职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作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