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0日讯 宁波市污染减排工作办公室昨日传来消息,我市将采取治污工程、结构优化、环境监管三大措施,切实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完成“十一五”期间的减排目标和任务,促进产业结构、布局的优化和环境质量的改善,为宁波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根据要求,“十一五”期间,宁波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要下降15%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要下降47.9%以上,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1.33万吨减少到11.12万吨,化学需氧量由2005年的5.22万吨减少到4.44万吨。据预测,考虑到“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增量,宁波市到“十一五”期末二氧化硫需削减约30万吨,化学需氧量需削减约3.5万吨。
污染减排首先要控制增量。为此,宁波市将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控制高污染项目建设,严格控制火电、印染、造纸、食品、化工等高污染项目的建设;提高环保市场准入门槛,禁止审批限制类建设项目;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坚决关停小火电、小砖瓦、小化工、小冶炼、小造纸、小建材、小食品企业。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关停。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将严格实行项目“区域限批”。与此同时,宁波市将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鼓励发展低污染的先进产业,形成污染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全面实施减排重点工程,是我市污染减排的重要手段。“十一五”期间,宁波市将实施37个减排重点工程项目。27个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中,23个为城市污水处理新扩建项目,4个为再生水利用工程,确保在2009年底前,全市16个省级中心镇的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40万吨,形成COD有效削减约36000吨的能力。同时,宁波市还将实施10项脱硫项目,其中包括宁海国华电厂、北仑电厂三期、镇海炼化大乙烯工程等发电机组的脱硫,并要求在2009年底前全部完成,到“十一五”期末计划形成削减二氧化硫31.31万吨的能力。
加强环境监管,是污染减排工作的另一措施。宁波市将加快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到今年年底前,建成环境监控网络,并实行省、市、县三级联网,实现信息共享;严格污染减排执法监督检查,以215家市级环境保护重点减排监管企业为核心,加强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监测,加大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取缔各种违法设立的排污企业,有效遏制超标排污和偷排漏排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