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1日讯 昨日上午,宁波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宁波市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委的相关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建议,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民间资金投向农村(社区)文化建设领域。
据了解,从2003年起,宁波市政府每年支出225万元用于基层文化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但是,农村(社区)文化投入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
首先,资金投入的总量不足,特别是农村(社区)文化经常性事业经费投入明显不足。据了解,宁波市本级用于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奖励、补助资金每年不足300万元。其次,资金支出结构不合理,资金主要用于人头开支、基层的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大型节庆活动以及重大赛事,对农村(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和骨干队伍培训激励等方面没有专门的资金安排。此外,政府资金投入尚未建立长效机制。
调查报告指出,要立足于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和文化大市建设的需要,继续加大投入,统筹规划农村(社区)文化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应当确定农村(社区)文化事业经费每年增长的比例,并随着经济的增长逐步提高;把农村(社区)文化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街道)的预算管理,要建立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专项资金。要坚持“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享受”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民间资金投向农村(社区)文化建设领域,改进完善“万场电影千场戏”的运作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采购资金利用的效率。要加快乡村文化设施建设步伐;把乡镇文化站、村落文化宫列入各地新农村建设规划,综合利用现有农村(社区)文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