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
网友吴昊符:实施治理教育乱收费后,民办学校是不是还会存在乱收费,禁止开办困难班等规定是不是只对公办学校而言,民办学校中还照样存在?
解读:
“虽然这次发布的文件是针对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而言,但是我们并没漏掉民办学校,也有相关法规在约束民办学校的收费。”陈金飞告诉记者,像一般代办服务性收费,教育部门要求民办学校实行“实收”,“如民办学校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电影,电影票价5元,那校方绝不能向学生收6元”。
“另外,例如不得向社会机构或者个人提供培训场地,不得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类提高班、补习班、竞赛班等规定,对于民办学校也有这样要求”。陈金飞补充道。
【文件引用】
继续做好改制学校的清理整顿工作。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的公办学校以及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按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会制度、独立招生和颁发学业证书的“四独立”要求加紧清理,争取在2008年内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对未达到“四独立”要求的改制学校,2007年秋季起停止招生。严禁借“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等名义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