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2日讯
无论在杭州还是在嘉兴,“毛源昌”都是市民们耳熟能详的眼镜品牌。然而,杭州毛源昌眼镜厂(以下简称杭州方)却一纸诉状将嘉兴毛源昌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方)告上了法庭,称嘉兴方侵犯了他们的商标专用权。昨天上午,该案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开庭后,杭州方首先提出了自己的诉讼请求,要求嘉兴方立即停止侵犯他们的商标专用权,包括立即停止使用“毛源昌”作为字号,并赔礼道歉;要求判令嘉兴方赔偿因其侵权行为给杭州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113万元及杭州方因调查、制止侵权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共128100元。
针对嘉兴方是否存在侵犯杭州方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杭州方认为,他们的前身“毛源昌眼镜”创建于1862年,经历百余春秋,是中国最早的眼镜品牌之一。嘉兴方强调,自己使用“毛源昌”品牌是“合法取得,合理使用”,因为1862年的“毛源昌”实际上是先人所创,与目前的杭州毛源昌眼镜厂不存在实际意义上的“继承”关系。既然是先人所创,嘉兴方认为“毛源昌”这个词汇在现代社会只要合法,就可以使用。
面对杭州方提出的“通过数十年的努力,‘毛源昌’已经成为国内眼镜行业中公认的极具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嘉兴方认为,目前杭州毛源昌眼镜厂实际上只在杭州地区较为知名,它在嘉兴地区甚至曾一度通过与嘉兴毛源昌眼镜有限公司合作来销售自己的产品。
“毛源昌”到底是谁的?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