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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工商部门:房介“吃差价”非法所得可一罚三

  浙江在线08月27日讯 房价不断攀升,“吃差价”作为房产中介的“潜规则”也日渐露出水面,这种损害买卖双方利益的不正当手段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日前,温州市工商局直属管理分局出台了《加大房产中介行业监督的18项举措》,对房产中介、经纪人以及经营合同进行重点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定期抽查房屋买卖合同

  “吃差价”、签订“阴阳合同”、“假赠予”是黑中介欺骗买卖双方的常用手段,一些黑中介通过伪造合同,隐瞒真实信息,提高和降低买卖房屋价格,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中介服务费以及赚取差价,也无形中哄抬了房价。

  对于这种情况,温州市工商部门将会同房管部门定期对房产中介的购房合同进行抽查,并通过核对买卖双方的真实身份,来确定是否有上述违法行为。如果有“吃差价”等违法行为,除了没收非法所得外,还将处以非法所得一至三倍的处罚。

  工商部门还将加强对不平等格式条款的监管,并向社会公布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不平等、不公平、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

  特许经营房产中介必须要符合条件

  曾有消费者向工商部门投诉,他在某品牌房产中介的加盟店购买房子,结果因购房中的一些细节在买卖时没有说清楚,而与原房东发生纠纷,找到这家加盟店时,该店已经关门。后来,购房者来到该品牌房产中介,中介表示原先的加盟店是个体形式的,并非公司的分公司,公司不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对于这种情况,温州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许多个体加盟店在门面、广告的设计,以及管理方面按照总公司的操作方法,但在具体的经营方面有其独立性,也是独立的主体。因此,为加强对特许经营房产中介的管理,必须要求房产中介机构具备特许经营条件,才可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

  措施还规定,房产中介机构不得超越核准的经纪业务经营范围,直接参与房产买卖活动。目前许多房产中介存在先将房子购入,然后再以自己的房子出售,这样的行为也将列入今后严查的范围。

  对不良中介进行曝光

  目前,温州市区共有各种形式的房产中介店七八百家,工商部门也经常接到一些关于黑中介的投诉。工商部门今后将对温州全市房产市场巡查中发现的中介公司及经纪人违法违规行为和消费者对中介公司的投诉情况定期予以曝光,并以群众投票形式公开评选出“优秀中介机构”和“黑中介”。

  同时,还将对房产性质、价格、地理位置等作虚假表述;无预售或现售资格,发布房产项目的预售和现售广告;在房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投资回报”的内容;房产广告中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挂空楼盘”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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