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7日讯
无论是美容还是健身,办张金卡或买张年卡,一次性预付一两千元,这种方式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那么这种预付式消费是否安全,会否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日前市消保委联合椒江区消保委、黄岩区消保委开展了一次调查,发现预付式消费存在的弊端日益显现。
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调查表明,67.4%的消费者会选择预付式消费,其余32.6%的消费者还未进行过预付式消费,但这部分人群中的40%表示今后愿意使用这种消费方式。
预付式消费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不少盲区,消费者合法权益被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近3年,仅椒江区消保委就受理涉及预付式消费纠纷的案件27起,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被侵害的消费者也从个体向群体发展,其中影响最广的一起涉及43名消费者、70多张消费卡、金额达40948元。此次调查也进一步证明该问题的严重性,使用者权益曾被侵害的就占到66%。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买了消费卡,商家玩蒸发。二是预付卡丢失,商家以“丢失不补”为由,拒绝退款,消费者只能吃闷亏。三是商家欺客,翻脸不认账,当初承诺的服务不予兑现。四是消费者个人信息大公开,被其他推销员纠缠。五是商家一手遮天,设定不公平条款。
虽然消费者权益被损害的情况在预付式消费中十分普遍,可一旦损失造成,真要追究商家的责任获得赔偿或是挽回损失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究其原因,我市一律师事务所的许律师告诉记者:“主要是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针对预付式消费中出现的欺诈现象。而且台州也没有相应的行业协会,追究这些欺诈消费者商家的责任。”
为此,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式消费卡前,要多方了解,三思而后行。如使用过程中,商家出现不法行为,应及时向当地消保委投诉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及时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