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8日讯 “幼儿园不能举办未经许可的特长班或兴趣班,不得开设汉语拼音、识字、写字等课程,也不能机械、枯燥地进行计算训练或专设计算课程。”昨天,越城区文化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幼托园所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对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作出了详细规定。
《意见》规定,凡举办以招收婴幼儿为对象的幼托园所,必须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之后方可招生办班。对擅自办园,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非法幼托园所,经整改后仍然达不到标准的,由区联合执法组分期分批坚决依法取缔。而民办幼托园所不得擅自转让。
此外,各个幼托园所的招生广告和简章必须真实,还必须注明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要向社会和家长公示。
对于一些幼儿园为了向家长多收钱,举办各种名目的兴趣班、特长班,教育部门表示幼儿园必须按教育规律施教,严禁各种急功近利的行为,防止“小学化”倾向。不得举办未经许可的特长班或兴趣班;不得开设汉语拼音、识字、写字等课程,不得机械、枯燥地进行计算训练或专设计算课程。
同时,教育部门还规定,幼儿园不能组织幼儿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幼儿园原则上不使用接送车。而对于幼儿园的硬件和师资队伍建设,教育部门要求每年必须有10%以上的保教费用于硬件建设,有一定的保教费用于教师的业务进修和培训,幼儿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不少于48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