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杭州市政府
为鼓励科技创新,杭州在《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财政科技资金落实科技创新财税政策的意见》等10个科技创新政策(以下简称“1+10”科技创新政策)的基础上,日前又公布了《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目前,杭州市财政已在科技投入中设立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十一五”期间每年不少于8000万元。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自主申报要求:申报项目中申报工业类的项目,计划研发经费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申报农业和社会发展类的项目,计划研发经费投入在5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时,前期研发经费投入已占计划研发经费的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