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31日讯
成立仅一年的杭州华夏医院,因为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栽了大跟头。医院负责人黄元敏等4名责任人,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罪。这是全国首例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刑事案件。昨天下午,该案在江干法院公开审理。
成立于2004年6月的杭州华夏医院,由福建莆田人黄元敏等创办。2005年5月,黄元敏的老乡杨文秀、杨国坤等以“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的名义,向他承包了该医院风湿科。
为招揽生意,2005年7月起,几个承包风湿科的老乡拿了医院负责人黄元敏提供的失效医疗广告证明,以华夏医院的名义,到杭城各大媒体上发布医疗广告称,“首家引进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独创的‘免疫平衡调节微创手术’,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手术安全可靠,无痛苦,术后无需长期服药。用疗效说话,让患者见证。只需一次手术,还你终身健康”。
广告说得天花乱坠,医院的生意顿时红火。但有33位患者后来投诉说,他们接受了这个“先进”的“免疫平衡调节微创手术”后,非但没有痊愈,还出现不同程度的声音嘶哑、咳嗽、恶心等症状。经鉴定,其中有14人因此成为九级伤残。
浙江省工商局开始介入,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风湿科承包人杨国坤、杨文秀、杨元其,医院负责人黄元敏,最后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江干区检察院起诉。
起诉书说,他们均已涉嫌《刑法》第222条规定的“虚假广告罪”。根据这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昨天几名被告均拒绝认罪。除杨元其外,数名被告还否认自己看过广告内容,对挂上“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的事,更是毫不知情。
医院负责人黄元敏还表示,他当时提供的失效医疗证明只是让杨参考,并非为其做虚假广告提供方便。直到有患者投诉到医院,他才知道风湿科出了大事。
但杨元其反驳说,广告并不是由承包商直接发布的,而是应医院要求,提交的广告内容。“是医院问我们要不要做广告”,“他(黄元敏)应该知道内容”。
杨国坤等被告承认,听起来牌子很大的“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并不是什么学术机构,也没什么专家,而是他们自己在香港注册的,设立“香港类风湿病研究院”,就是“为了扩大影响,招揽患者”。
法院将择日再审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