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1日讯
90万名在我省就读的学子将获10亿元资助。昨天,记者从省教育厅相关部门了解到,省政府已下发《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通知》,今秋开始实施奖学金助学金新政。
在校中职生人人可以得到资助
从今年秋季起,我省将取消高等院校的省政府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统一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在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就读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中继续实行免收学费政策,在中等职业学校中继续实行省政府奖学金政策。
按照规定,对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面扩大到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并实行分类资助: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以及残疾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免学费、代管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的标准给予资助;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在校期间按照免学费并可享受爱心营养餐的标准给予资助。上述两类困难学生的资助面保持在10%左右。我省70多万中职学生都可以获得资助。
今秋新增国家励志奖学金
今秋开始新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的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全省高校在校生总数3%的学生,也就是2万多人可以每年拿到国家励志奖学金。
而新资助政策中的“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新设立的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此额度比原来4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只奖励贫困生)提高了一倍。
助学金方面,本科生和大专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2至3档,每人每年1000至3000元。
新的资助政策涵盖民办高校
为完善我省助学体系,2007至2008学年,省各级财政将支付近10亿元,中央财政也将划拨相应资金。
省教育厅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的资助政策,高校受助学生比例不低于在校生总人数的12%,而目前浙江高校贫困学生人数约为总人数的12%,因此每个贫困生都能受益于新的资助体系。按照去年全省在校生74.5万人的规模,加上70多万中职生,我省近90万学子将获得资助。
同时,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就读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将继续实行免收学费政策。新的资助政策资助范围还包括所有民办高校。
此外,即将在开学开始实施的新资助政策还要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5年我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原则上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