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地产市场过热作出五项调整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就此答记者问
1
五大调整
浙江在线09月04日讯
“听说今后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买老房子和郊区的房子会卡得越来越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几天,早报不断接到读者打来的咨询电话。
记者昨天从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省直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最近确实有所收紧,但公积金贷款政策并没有大的变动。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则告诉记者,杭州市公积金贷款也有可能会随具体情况作调整,但目前还没有什么变化。
二次贷款时间有限制
相关新政: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通知》(杭公积金[2007]55号)文件,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或其他规定标准以下,在贷款还清后因改善住房条件重新购、建自住住房,且信用状况良好的,可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但职工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时,应当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即职工需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申请时间应在首次贷款结清后正常缴交公积金一年以上。
重点解读:如果购房者在今年9月1日还清了首次公积金贷款,那么如要申请二次贷款,则必须到2008年9月1日以后。
商品房结顶后再放贷
相关新政:根据人民银行、建设部关于加强控制住房贷款风险的意见,对商品房(期房)贷款,在符合各项要求的条件下,原则上实行结顶验收后放贷。
重点解读:此举可大大降低借贷风险,减少借款人不必要的利息负担。同时,对于遏制“空手套白狼”的炒房行为,也是很有帮助的。
郊区房贷款申请受限
相关新政:暂停受理职工个人购买位于杭州余杭区、萧山区以及富阳区块楼盘的住房贷款申请(包括该区块的二手房贷款申请)。
重点解读:该规定对于房源充裕的郊区房产来说,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20年以上二手房停贷
相关新政:为加强贷款风险防范,原则上对房龄20年以上的二手房交易暂停受理贷款申请。
重点解读:也就是说,目前房龄在1987年以前的二手房将暂停办理省公积金贷款申请。业内人士分析,这部分房源的交易有可能将受到影响。
支取额度也受到限制
相关新政:职工归还贷款本息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支取额度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总额的一半。配偶方在支取公积金后,与还款额持平。
重点解读:如果借贷人每月按揭款为3000元,那么每年支取额度不能超过1500×12=18000元。如果配偶方也同时支取公积金,那么每年可支取额最多仍能达到3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