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客收6元油钱结果被罚2万
是非法营运还是拼车原被告各执一词
浙江在线09月05日讯
“我只是好心帮忙,让人搭顺风车。”37岁的朱长军一遍遍地重复着这句话。昨天下午,在因涉嫌非法营运被处2万元罚款处罚后,朱长军将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告上法院,请求法院撤销执法局对他作出的处罚决定。
“搭客”后
被执法人员拦下
今年4月25日上午7点45分,朱长军开车经过下沙智格小区时,突然有两名男子拦住了他的车。“我们急着上班,能不能搭我们一程。”两人焦急地对朱长军说。
“我不认识他们,不想拉。”事后朱长军说。但看见两人很着急。朱长军一心软,就让他们上了车,随便说了句“给6元油钱算了”。
从智格小区打车到两人上班的地方至少要10元,收点油钱总不过分吧。朱长军说那天他正好准备去练车,考虑到顺路才答应帮忙的。两位陌生男子上车后,才开出100多米,就被巡逻的城管执法人员拦下了。
车是朱长军今年4月9日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买的,花了近3万元。钱都是从亲戚朋友处借来的。因为这事,车被城管扣押了,直到现在他还没碰过车。
非法营运被罚2万元
“我第一次帮忙带人,又没营利,只是收了点成本费。双方都有好处,又不浪费资源。”朱长军当时认为,城管部门应该不会对他作出很重的处罚,但经过多次陈述和协商,城管部门还是对他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决定。
一起到杭州打工的老婆天天为这事跟他吵架,现在还回了安徽老家。“从出事到现在我工作都换了5次,现在身上剩的钱只够回下沙工厂的路费,晚饭都没得吃了。”朱长军显得很无奈。
城管部门对朱长军作出处罚的依据是《杭州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18条第一款的规定。朱长军因为没有公共客运营运证,而且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已涉嫌非法营运,因此对其作出2万元的罚款处罚。
两男子称是被“邀请”上车的
出庭应诉的杭州市执法局代表说,非法营运处罚额度为3000元至30000元。因为除了朱长军本人的陈述外,执法人员还对两位乘客进行了调查。两位乘客在笔录中说,是朱长军停车招呼他们上车的,上车后与朱长军商量到达目的地每人支付3元车费。
事后,朱长军也在其本人亲笔签名的调查询问笔录上承认非法营运属实,对朱长军的处罚是充分调查并听取当事人陈述的基础上作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适当。
不过朱长军表示,当时他并没有看清笔录就糊里糊涂在上面签了字。
非法营运还是“拼车”
提到和杭州执法局打官司的原因,朱长军说,前段时间看电视时一个栏目的报道提醒了他。报道中提到在美国,必须一车坐至少两人才能上高速公路,所以美国拼车现象很多。我这算不算“拼车”?他决定通过诉讼为自己讨个公道。
朱长军承认自己没有营运证载人是不对,即使存在违法行为也属轻微,并且还得到及时纠正,又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应该以批评教育为主。他也保证下不为例,可执法人员就是不听他的陈述和解释。
“朱长军驾驶的1.1排量的小车100公里是耗油8升,当时的汽油价是4.58元每升。”执法局出庭代表分析说,朱长军送两位乘客的目的地经实际测量只有3公里,实际成本只有1元左右,利润几乎达到500%。下沙黄鱼车屡治不绝,跟部分不良司机追求暴利有很大关系。
黄鱼车的存在不仅扰乱了公共交通市场秩序,逃税漏税情况严重,而且影响了公交路线的正常运行。同时对乘客人身财物安全也没有保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朱长军的非法营运行为与拼车完全是两回事。”执法局法制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有关法律法规中没有“拼车”的说法,法无明文不禁止,但执法部门也不提倡“拼车”。“拼车”者之间也是相互熟悉的同事朋友或其他有关系的人,不会像朱长军那样在大街上拉人后上车再谈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