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是乐清市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频频发生的重要原因。”乐清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今年乐清市检察院查获的一起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中,被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17人中,6人小学文化,9人初中文化,2人高中文化。而另一起被起诉案件的8名被告人中,5人小学文化,3人初中文化。
“还有些人挖空心思、使尽手段当村干部,其目的就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利用职权为自己及支持者谋利益、捞好处,将村集体财产视为自家财产,想卖就卖。”这位负责人说。
象阳镇有个村,村支书在任二十多年,村务从来没公开过,村里的事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后来,漏洞太大了,群众急了,举报了。检察院一查,收入不入账、重复报账、虚报开支、截流私分的事多了。
“村务不公开,干部权力过大,是村干部倒卖土地屡屡得手的又一个原因。”乐清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应当实行村务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宅基地审批这类村务都应当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但实际上,有的村干部为谋取私利方便,不让老百姓了解村里的政务和财务。
在乐清市,不少村卖地,就是村干部和用地单位两下一合计,钱到了村里的账上,村里就会把公章交给用地单位,让他们自己去办手续。2003年,有个村的村干部与用地单位谈妥出卖村里的7亩土地,每亩38万元,而回到村里却骗村民说,每亩只卖了33万元。结果多下来的35万元,被几个村干部私分了。
“干部素质不高,村民的法律意识也不强。”乐清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在一些村民看来,买卖土地是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捷径。在龙泽村,一位村干部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亩地如果单种粮食,一年只有一百多元的收益。如果卖给企业,除了可以一次性获得巨额出让金外,每年每亩地还能得到500元的“贴农金”。记者在龙泽村采访时发现,有这种卖地发财想法的,远不止村干部一人。由于每家每户都分到了卖地的钱,几乎没有人反对买卖集体土地,村里的群众几乎都希望卖地生财,价格卖得越高越好,丝毫没有意识到这样做属于违法犯罪。
“对非法转让和倒卖土地使用权行为的惩罚不够严厉,犯罪成本过低,也是村官屡屡非法卖地的一大原因。”乐清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乐清市对卖地村官的制裁基本上是判以非监禁刑,村干部没有失去自由,感受不到牢狱之苦。这样的判决,根本不能对村官们形成震慑。这样判决的结果也给其他村干部以“卖土地坐不了牢”的错觉,起不到警示作用。
在这样的惩罚面前,一些被判缓刑的村干部内心深处,不认为卖地是违法犯罪行为,甚至还有人以为,为村里的利益办实事被判刑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在龙泽村,由于买卖土地得到的资金在分配中比较公平,村支书与村委会主任在村里成了好干部,不少村民甚至周边村的村干部都为他们叫起了冤。一位姓许的村支书对记者说:“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发展集体经济,他们没有贪污受贿,土地也没有被破坏。政府为这事处理他们,我们想不通。”
预防村官犯罪应从制度着手
“村级民主建设是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基石,为有效预防非法转让和倒卖土地行为,必须从源头抓起。”乐清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钱立波认为,应该认真组织好农村的民主选举,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政治权利,把一批政治素质好、法律意识强的人选上来担任村干部,当好家、把好关。
乐清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张培献从不同角度分析了如何预防村官卖地。
他说,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检察机关和乡镇政府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有待增强。
从检察机关的角度,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还没有从乡镇深入到村组。今后要通过典型的村官卖地犯罪案例和村干部廉政的典型,从正反两个方面对村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从乡镇政府的角度,要从制度上预防村干部犯罪,完善重大决策事项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制度,建立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委会的监督机制,乡镇主要领导要包村、包片,定期监督检查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必须依法及时处理。同时要与群众的监督结合起来,建立村干部定期向村民述职制度,接受村民监督。强化村务公开,在财务方面,切实把村账乡镇代理落到实处,从制度上制约村官在财务收支方面的随意性。
“在预防的同时,还须加大对非法转让、倒卖土地行为的打击力度。”钱立波说,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按照法律规定,土地部门与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法。土地违法行为一经查处,该给党政纪处分的,要给予党政纪处分,该没收违法所得的,要没收违法所得。
钱立波说,打击非法转让、倒卖土地行为,司法应该发挥重要作用。今后,对土地犯罪行为,不能只判缓刑了事。根据法律规定,对一些严重犯罪分子,该判实刑的要判实刑,该监禁的坚决监禁。惟有如此,才能遏制住非法转让、倒卖土地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发势头。
村干部的官虽然不大,村官犯罪的金额也并不惊人,但他们造成的负面影响更为直接。
从乐清市的情况看,村官堕落的内因是法制意识淡薄,自身素质较低,追求利益导致心态失衡。而外因就是制度的形同虚设,权力失去监督。因此,加强对村官的思想和法制教育,提高其自身素质,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真正把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落到实处,是防患于未然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