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3日讯
昨天,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举行第一次会议,对我市首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是了解污染物排放情况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也是环境保护、污染减排工作的基础。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宁波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时点(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普查实施为2008年6月底前。这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的目标是: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区域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据了解,我市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宁波市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其中,工业源普查对象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普查污染物种类包括:废水、废气、废物、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等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以及放射源。农业源普查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本次污染源普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2007年12月前为组织准备阶段,2008年1至12月为全面普查阶段,2009年1至7月为总结发布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