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31日讯
今年12月31日,杭州将进行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其普查对象不仅有重污染工业企业,还包括农业、畜牧业、渔业及第三产业。
“污染源普查是一个复杂而又细致的系统工程,有些项目如生活源、农业源的普查还是第一次。”昨天,杭州市召开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统计局局长屠辛庚这样说。
重点污染源将详细调查
污染源普查方案详细划定,普查对象为杭州市范围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其中,将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两部分,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重点污染源的范围是: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11个重污染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农业污染源普查主要针对粮食作物(包括谷物、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油料、糖料以及棉、麻、茶、烟草、中药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的主要区,展开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生活源普查还是第一次
除了工业源和农业源,普查还瞄准了生活源,就是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及城镇居民生活污染状况。
比如,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及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又比如,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用水量、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还有就是对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普查的污染物有六种
此次普查污染物种类大约有六种:
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氧、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尾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工业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含使用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不得授意篡改普查数据
“要求各普查对象要依法如实提供和填报数据资料,要正确对待普查数据与日常统计存在的差距,不得授意篡改和编造统计数据,对个别有意虚报、瞒报、拒报以及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屠辛庚局长还提出,“此次普查获得的资料要严格限定于污染源普查的目的,不得与其完成‘十一五’总量消减计划挂钩,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