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4日讯
七十多岁老父把名下财产全分给子女,子女却因财产分配不均而拒绝赡养老人。
老人姓朱,瓯海区南白象人,今年已经七十岁有余,老年丧妻,膝下有三子二女,三子因车祸于1996年去世。大儿子育有两个儿子,二儿子生有一子。三年前,按照农村儿子负责赡养老人的习俗,老人将一栋两层民房总共6间房分配给大儿子和二儿子,老大分得4间房,二儿子分得2间,并办理了相应的房屋过户手续。2004年起,两个儿子开始在赡养问题上互相推委,老大以有两个儿子要抚养压力太大为由,要求老二承担一部分,但老二认为老大分的财产比较多就应该全负责,拒绝尽赡养义务,于是两人干脆都甩手不管了。
多年来,年迈的老人没有生活来源,在街道、村委会和亲戚的接济下勉强度日。此外,老人住在小阁楼里,上下楼梯不方便,每到冬天,常常被冻得直打哆嗦。老人多次向村委会、街道反映,要求帮助解决问题,但两个儿子始终不愿意接受调解。
在无奈和伤心之下,老人向瓯海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将两个儿子告上了瓯海区人民法院。日前,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大儿子每月支付300元赡养费,二儿子每月支付150元,由老大腾出一楼的一间房子给父亲居住,直到老人终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