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5日讯
我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引起市民广泛关注,很多群众致电本报及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有关情况。14日,省劳动保障部门针对群众不清楚的问题进行了解释。
特殊人群怎样参保?
有很多特殊人群十分关心能否参加保险,特别是农民工家属及其子女、被征地农民、撤村建居的人员。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充分体现“普惠性”,我省各地会统筹考虑解决一些特殊人群的参保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随有稳定职业、居住在城镇的农民工共同生活的家属和子女,家属已经就业的,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就业的家属及其子女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已经就业的,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办理农转非的,原则上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他情况的被征地农民可以选择自己方便就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种医保制度缴费标准和报销标准不一样。农转非、蓝印户口、撤村建居的人员,政府鼓励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和筹资标准如何?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和筹资标准是居民最关心的问题,也是这项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由于城镇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等带病期长、患病率高,医疗费用支出较高,而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水平要高一些,其保障水平也相对高一些。我省提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筹资标准,要根据居民家庭和财政的承受能力,按照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低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确定筹集标准。报销率也是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从全省情况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率大体为25%,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率大体为7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率平均在40%左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点解决参保对象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支出。
中小学生是否参保?
不少家长提出,之前我省商业保险机构已在中小学校推行学生平安保险,是否还需要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关专家分析,此次省政府将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未成年人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体现了社会公平和社会医疗保险的“普惠性”,这是保障少年儿童健康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减轻患病儿童家庭的经济负担。其实,未成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在制度安排上并不排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更广一些,不对先天性疾病、既往症设立限制条件,而商业保险对一些既往症不列入续保范围,对先天性疾病更是拒之门外。为方便参保,教育部门将组织在校学生的参保登记和费用代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