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1日讯
明明已拿出预售证,开发商却迟迟不肯开盘,为的是牟取更高的收益。这种行为今后行不通了,昨天,杭州市透明售房网上的一则通知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主城区:
今日嘉园被勒令强制开盘
这是一则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告知杭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的“通知”: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今日嘉园项目A#楼(标准地名1号楼)已领取杭售许字(2007)第0042号商品房预售证,现经调查,你公司对该幢楼尚未开盘公开销售。经研究,现通知今日嘉园楼盘A#楼(标准地名1号楼)于2007年9月21日进行重新公示三天,公示期限内不得销售,公示三天后按商品房预售和透明售房网相关规定即2007年9月24日8时30分开盘,若到时不公开销售,你公司将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据悉,早在8月6日,杭州市房管局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对杭州楼市目前存在的开发商变相捂盘、在建工程抵押等行为进行了规范。而昨天针对今日嘉园的这则通知,则意味着有关部门已正式对不规范行为“开刀”。
据了解,除了对拿到预售证但不开盘的行为有所规范之外,杭州市房管局最近还开始对在建工程抵押注销、解除查封和解冻以及撤销预(销)售合同备案这样的房源,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这对那些想要买房的购房者来说,又增加了不少可选的余地。
余杭区:
捂盘惜售将收回预售许可证
余杭区近日也针对各房地产开发商、中介公司发布了一份《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由余杭区监察、建设、国土、财税、工商等十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分临平副城、余杭组团、良渚组团、塘栖组团四个区片同时进行,专项检查时间从19日开始将持续到本月底。
专项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开发建设行为是否超资质开发;是否取得各项批准文件及证书;是否存在土地闲置两年或两年以上现象;是否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方案;是否存在商品房未经验收合格后就交付使用等问题。在商品房销(预)售行为方面,是否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采用预订或预约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是否存在发布不实信息,捂盘惜售行为;商品房预定是否签订定金合同等。在广告展销及缴纳税费行为方面,重点查处是否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欺骗和误导公众;合同文本是否经工商备案,是否存在私自变更合同条款、合同欺诈行为;是否按实缴纳各项税费等。
对于房产中介机构经纪行为,主要严查是否发布未经委托、虚假或未经核实的房源信息;是否存在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行为;是否实行各项证书和收费标准公示制度等。
本次联合检查结束后,余杭区房管局将对一些违法违规项目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处理和通报,并按要求上报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对部分存在问题的企业将进行媒体曝光;对一些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如超越资质开发、捂盘惜售、发布虚假信息等,将采取收回预售许可证、暂停销售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