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1日讯
今后获得“中国出口名牌”的企业将一次性获得50万元奖励,这是日前下发的《温州市2007年度鼓励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扶持措施》中的一项举措。
温州市将鼓励企业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温州市本级及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企业出口农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对超过上年出口额部分给予奖励。鼓励企业推进品牌建设,对获得“中国出口名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浙江省出口名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获得“温州市出口名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为引导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温州市还将对市本级及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给予补助:对全市出口企业参加由省政府、市政府或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组织的境外商品展销会、交易会等的摊位费每个补助1.5万元;参加国内展会的,每个补助8000元(广交会、华交会除外)。鼓励出口企业积极开展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对产品宣传材料(光盘)翻译制作费,创建企业网站的设计、软件开发、通讯线路租用费,在境外媒体上发布产品广告的广告费,在国外注册产品商标的注册费用,每项给予不高于50%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