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6日讯
眼下正是我省助学贷款发放的高峰期。与以前相比,我省的助学贷款政策有什么变化?该如何申请办理助学贷款?记者今天专门采访了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及具体经办银行的有关专家,请他们作了详细解答。
申办手续更简化
目前我省助学贷款分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三大类。
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包括省内普通高校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其申请手续按如下顺序进行:借款人领取、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学校审核盖章后送交银行→银行审批→银行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毕业时办理还款确认等手续→借款人按计划还清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还款期限从毕业之日起,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款,最长不超过6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可由学生父母或金融机构认可的个人在入学前向家庭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按照各金融机构的贷款申请程序办理。贷款方式分信用和担保两种,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作为国家政策性金融业务,其利率按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
一旦违约麻烦多
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的话,银行除对其违约还款额计收罚息外,还将把其违约行为载入全国联网的金融机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作为不良信用记录,用于留学、创业、购房、购车等贷款申请的审核。也就是说,一旦违约,当事人在还清贷款前将不可能再从国内任何一家银行获得各种个人贷款。
此外,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1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部门可通过公共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债权银行还可提请法律诉讼,违约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