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8日讯
因在促销活动中涉嫌“虚构原价”,温州好又多超市正面临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早报记者昨日从温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获悉,处罚结果已报请市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批准。
8月14日,温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在对温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进行食品价格检查时,发现某品牌“葵花籽油”的促销标价签上标明“原价74元/桶,现价64.9元/桶”,促销时间为8月2日至14日,降价原因为店内促销。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原价”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最低价。但是,物价部门查明,今年7月26日至8月1日,温州好又多超市该品牌“葵花籽油”没有过74元/桶的交易价。因此,认为其涉嫌虚构原价,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10万元。好又多辩称,这是因为员工把“建议零售价”直接作为原价,愿接受一定处罚,但10万元的金额无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