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9日讯
杭州市打算控制市区电动自行车总量,并已通过了《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昨天,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充分论证和调研后提出了不同意见:“建议对这一规定进行进一步论证和修改。”
电动车
每年增长10万辆
《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此前已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它对车辆总量作出了控制规定。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车辆保有量情况,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和滨江区对汽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登记实行总量控制。”
受市政府委托,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郑贤胜前天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相关说明。
截至今年6月份,市区汽车保有量超过55万辆,并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市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66万辆,且以每年超过10万辆的速度增长。
郑贤胜说,机动车保有量的过快增长,直接造成了出行难、停车难的交通问题。
随意违章
导致事故频发
郑贤胜说,车辆总量控制的方法较多,不能将其仅仅理解为“一刀切”的不予登记。如上海从1999年开始就对汽车实行总量控制,它采取的就是“拍卖号牌”的方式。
市政府同时认为,因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未按规定让行、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非常突出,交通事故频发。
“对电动车进行总量控制,就是因为杭州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迅速上升,带来严重的交通事故隐患。”
人大内司委
建议再论证
市人大内司委认为,这些交通事故隐患的出现,并不完全是电动自行车数量的问题。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环节亟须加强。
“在目前公共交通还不能满足广大市民出行需要的情况下,电动车是部分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对其进行总量控制,涉及面广、影响大,不利于市民的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