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30日讯
央行与银监会联手出台的房贷新政策逐渐开始影响购房者的生活。昨天,继建行之后,招行与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率先公布针对第二套住房的房贷新政实施细则,其他各家银行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国庆节后将全面公布相关细则,杭州购房者多处置业成本正在增加。购第三套以上住房
首付与利率要“累进”
根据招行、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所公布的实施细则看,两家银行都照搬了央行和银监会的通知内容,对于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有所不同的是,招行还在此基础上对第三套以上住房贷款也进行了相关的规定。
据悉,凡在招行办理第三套以上住房贷款,首付比率和贷款利率依次累进。如第三套住房贷款首付比率为45%,贷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5倍;第四套住房贷款首付比率为50%,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2倍,以此类推。另外,招行还暂停了装修贷款和一次性购买三套以上住房的贷款。
由此可见,杭州市民贷款多处置业的成本已越来越大了。
举例来说,如果市民等额本息贷款50万元,期限20年,目前5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为7.83%,以前第一套或者第二套住房享受8.5折的优惠利率即6.6555%,每个月需要归还贷款3773.78元,20年本息合计90.57万元。现在如果再购买第二套住房,利率上浮10%,即8.613%,每个月需要归还贷款4374.94元,20年本息合计104.9985万元,第二套房需要多还14.42万元利息。如果购第三套住房每个月需要归还贷款4500.08元,20年本息合计108.00万元。比第一套房要多还17.43万元。
“第二套”住房认定
以家庭为单位
在“第二套”住房的界定方面,争议最多的就是第二套房是以个人为单位还是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昨天,多家银行的有关负责人透露,不论是从央行和银监会的通知精神,还是从大部分银行既有的操作程序看,都是以家庭为考量单位。
“我们一直以来都要求房贷申请人填写婚姻状况和配偶信息”某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是已婚人士贷款购房,一般都要求夫妻双方都亲自到场签字方才能办理贷款,在获得贷款人婚姻状况和配偶信息后,银行会在全国联网的央行征信系统里查询夫妻双方的信用状况。如果其中一人已经贷款买房,就会认定为是第二套以上住房。
另一具体有争议的问题是如果以家中老人或未成年孩子的名义借款是不是可以规避政策呢?银行人士指出,银行对贷款者有严格的还款能力要求,老人和孩子一般不能作为独立借款人。已经还完贷款的人想要再贷款是不是也算“第二套房”呢?有关业内人士透露,“这要看各家银行实施新政的细则”,如建行浙江省分行就表示,对于已还清第一套住房贷款者再次贷款购房,就不列入购第二套住房者之列。但相关人士也预测,虽然目前还没有看到这么具体的规定,但《通知》中指出,商业银行应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根据这样的精神,这两种情况都应该算为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其首付和利率都要相应上调”。